近年来,阜阳市颍泉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持续做细做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协议、涉法事务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审查机制为抓手,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为全区依法行政筑牢源头法治屏障。
坚持制度固本 织密规范运行“保障网”
持续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动态梳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用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库,进一步厘清审查范围、优化审查流程、细化报送要求、明确办结标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决策、事后补审等情形,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有流程可循、有标准可对。
坚持源头防控 拧紧依法决策“安全阀”
严格恪守“先审查、后决策,先审查、后发文”工作准则,将合法性审查嵌入行政决策全链条。对重大决策事项、政策性文件、合作协议、各类涉法事务等全面落实前置法律审核,推动审查模式由“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事中把控”转变,切实把法律风险化解在决策之初、实施之前,持续提升政府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区镇联动 夯实基层治理“压舱石”
构建“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两级审查工作格局,不断强化区级业务指导、标准传导和日常督导,推动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标准、审查规范向基层下沉延伸。依托常态化业务答疑、案例指导、统一审查标尺,有效破解基层法治力量薄弱、审查程序不够规范等短板难题,实现全区审查工作同标准、同尺度、同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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