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实习记者 于怡朗 记者 夏欣 北京报道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最新一期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直指部分机构在境外调研和人员行为管理中的合规漏洞,3家券商、2家基金公司被点名。
《通报》显示,部分基金公司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组织的境外调研活动时,存在由证券公司承担专家咨询、调研门票等费用的情形,反映出相关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不足;个别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因私出国旅游的往返机票、酒店等费用由证券公司支付,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此外,个别证券公司高管不配合检查,同样违反有关规定。
根据检查情况,监管部门对存在不配合检查情形的G1证券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对公司副总裁兼研究所总经理胡某、研究所副所长孔某同步采取监管谈话,并责令公司从严处分;对H、G2证券公司和F、H基金公司出具警示函;对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马某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严肃内部追责。
有业内人士表示,境外调研异化为费用转嫁的通道,症结在于交易佣金的使用边界长期被模糊处理。2024年7月正式实施的公募交易佣金新规已明令禁止以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并将单一券商佣金占比上限从30%压降至15%。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最新《通报》不止于处理个案,更面向全行业明确了四项监管要求,核心聚焦佣金分配、对外调研、人员管理等重点领域,要求机构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全流程管控,建立事前教育提醒、事中监督约束、事后追责问责的闭环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严守交易费用管理规定。各基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调研活动中不得使用交易佣金转移支付应由自身支付的专家咨询、调研中介、会议、门票、机票、住宿等相关费用,不得通过提高佣金分成比例、增加分仓派点、承诺交易量等方式向证券公司变相补偿相关费用。
二是加强调研全流程管理。各证券基金公司要完善调研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调研立项、审批、费用管理、成果留存和异常报告制度,实行“一事一报、一团一档”,对调研必要性、行程合理性、费用合规性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出行流程真实、合理、可追溯。
三是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各证券公司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调研、会务接待等事项事前审批机制,加强用餐、市内交通、场地等会务接待预算管理,规范支出名目和标准、报销流程和凭证审核,做到费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不得以虚立名目等方式绕道为超额超规、违法违规活动提供费用支持。
四是持续夯实行业文化根基。各证券基金公司要持续开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廉洁文化警示教育,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从业人员在境内外出行、调研等各类场合,应当严格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形象,严禁参与违反公序良俗和行业廉洁从业要求的活动。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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