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
其中一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清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现存多座殿宇与古槐。另一处位于府谷县麻镇旧城,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清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是府谷县保留最为完整的古庙建筑群。两处文物保护单位承载着地方民俗与建筑文化记忆,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干警通过实地勘查、走访调研,发现上述两处文物保护单位一是庙宇院落及周边区域杂物堆积、杂草丛生,文物历史风貌受到明显影响;二是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部分区域未设置必要的灭火设备,存在较大火灾风险隐患;三是文物本体多处墙面明显开裂,部分建筑构件风化、酥碱严重,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
![]()
![]()
2026年6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文物保护和监管职责,对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切实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院落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启动了消防设施补充配置整治工作,墙体开裂等本体病害的修缮方案正在编制论证中。行政机关表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和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下一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县域文物安全防线。
(图文来源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侵删)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文物平安立场
文物平安投稿:wenwupingan@126.com
![]()
文物安全,社会参与,人人尽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