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01预备期考察
02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03特殊情况处理
04注意事项
05党内统计系统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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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概览 —
1
预备期
考察
1年
2
提交
转正申请
期满前后
3
征求意见与支委会审查
4
支部大会
表决
无记名投票
5
党委
审批
3个月内
正式
党员
党龄起算
一
预备期考察
党组织宣布预备期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预备期为1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党组织应及时向预备党员宣读批复,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及考察要求,确保预备党员知晓身份、明确方向。
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在批复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后的1个月内,由基层党委或者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宣誓仪式是党对预备党员的一次庄严政治教育,须在正式场合、庄重氛围中组织进行,增强党员身份意识。
继续教育考察
培养联系人(或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定期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须认真履行以下义务:
定期向党组织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
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
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预备期满前提交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建议在预备期满前及时主动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书。
申请书须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应包括:预备期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今后努力方向等。不得代写、不得抄袭。
党支部审查与征求意见
党支部收到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全面审查预备期表现情况。
支委会提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支部大会应在预备期满后及时召开。召开条件:须超过半数有表决权党员出席。
支部大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2
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
3
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4
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支部大会形成是否同意转正的决议,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
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将转正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须在收到材料后3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委审批通过后,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三
特殊情况处理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内表现不达标,但尚有培养前途、可继续考察的预备党员,可延长一次预备期。
期限:不少于半年,不超过1年。
延长预备期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程序要求与转正程序同等严格。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主要情形: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立场不坚定、严重违反党纪或法律法规、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行为。
取消资格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政策要点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均属严肃的组织处理措施,必须实事求是、严格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擅自作出决定。
四
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须严守
预备党员须在预备期满前及时主动提交转正申请。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提交,须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党支部应主动提醒,避免党员因疏忽错过转正讨论时机。
材料归档须完整
转正完成后,以下材料须及时存入党员档案,由党组织妥善保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
流动党员须特别关照
异地工作或流动的预备党员,须向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申请转正。如党员流出时间较长,应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确保在正式党组织中履行转正程序,避免出现"口袋党员"现象。
五
党内统计系统操作指引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按时转正
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系统》WEB单机版中,按以下三个步骤操作:
1
点击菜单栏【发展党员管理→预备党员管理】
2
在党组织结构树上选择该人员所在的党支部,在数据浏览区中勾选预备党员记录,点击【功能栏→业务→预备党员转正】
3
系统弹出转正窗口,默认"按期转正",转正时间根据入党时间自动获取。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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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整理,供各级党组织开展实务工作时参考。具体操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信息来源:本文来源于“党员小书包”,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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