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转自:嘉兴日报
■唐传艳
如果你在超市看到一款产品包装上写着“慕斯”并印着水蜜桃图案,会不会以为它是饮料或甜点?近日,云南一位老人就把这样一款产品当成饮料尝了一口,导致口腔和食道被灼伤。事件曝光后,相关话题冲上热搜。中新网记者走访发现,部分日化产品外观高度“食品化”,不仅有棒棒糖造型的润唇棒、像酸奶杯一样的磨砂膏,甚至还有做成糖果造型的洁厕凝胶。
虽然送医及时,但这位老人可能留下吞咽困难的后遗症。这并非孤例。今年8月,一款外包装高度模仿雪糕的牛乳皂被消费者咬了一口,引发舌头发麻、肠胃隐痛。在电商平台和线下商超,日化品包装“食品化”越来越常见,每一个“像食品”的包装都可能成为下一次误食的引信。
商家为何热衷给日化品穿上“食品外衣”?这不是设计上的无心之失,而是一种“精明”的营销选择。棒棒糖造型的润唇棒,正面印着“多肉葡萄”,翻到背面最下方才看到一行小字“不可食用”;像酸奶杯一样的磨砂膏,正面是甜点图案,“磨砂膏”三个字缩在背面;洁厕凝胶被做成粉色小熊和糖果形状,中文警示同样藏在角落。正面负责“吸睛”,背面负责“免责”,这类做法已经成为一种营销套路。
这样的包装,连年轻消费者都容易看走眼,更不要说老人和儿童。视力下降的老人看不清背面那行小字,缺乏辨别力的孩子则直接被糖果造型吸引,误食风险由此放大。按照产品质量法,警示标识必须醒目,包装上的字号小到看不见,很难说尽到告知义务。把识别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尤其转嫁给老人和孩子,这不是审美偏好,而是责任缺位。
治理这类乱象,标准层面已有动作。《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要求安全警示必须醒目到位。而在标准落地之前,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包装“食品化”日化产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把产品类别、名称拉到包装正面的显著位置,对清洁类、腐蚀性产品更应从设计源头划出红线,禁止使用水果、甜点、糖果造型作为外观。同时,电商平台和线下商超也应在展示环节设置“不可食用”提示。
日化品包装“食品化”的安全风险不容小觑。包装设计可以追新求异,但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好看。正面印满水果甜点、背面缩着一行“不可食用”,这不是设计巧思,而是坑人套路。货架不是猜谜场,包装更不该成为误食的诱饵。让产品类别在正面一眼可辨,让警示标识醒目到无须翻找,这是商家必须履行的告知义务,也是监管应当守住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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