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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19日,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3800.HK)公告,公司与卖方就可能收购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约81.91%股权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代价初步估计约25亿元人民币(约29.36亿港元)。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尚未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任何最终协议。
根据备忘录,代价拟由公司以现金及向卖方或其指定实体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组合方式结付,其中现金部分约6.5亿元人民币(约7.63亿港元),股份部分约18.5亿元人民币(约21.73亿港元)。代价股份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司2026年6月30日每股股份资产净值约1.3港元,按此计算预计发行总数不超过16.71亿股。
卖方须承诺,目标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计经调整净利润不低于6.2亿元人民币;目标公司须在2028年12月31日前开发出压实密度在2.8g/cm³以上的第6代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如目标公司未达承诺,卖方需从可能收购事项获得的对价中向公司支付补偿款项。
备忘录约定排他期为自备忘录日期起计三个月,期间卖方不得就目标股权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或提供非公开资料;公司须于备忘录日期起计30日内完成尽职审查。双方须尽合理商业努力,于排他期届满当日或之前订立正式协议。
目标公司一期生产设施占地约355亩,总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整体规划用地1000亩,年产磷酸铁锂12万吨。卖方为协鑫集团有限公司,系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由一项以Butterfield Trust (Asia) Limited为受托人的全权信托最终持有,朱共山先生及其家族(包括朱钰峰先生)为受益人。
截至2025年底,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约136吉瓦,同比增长约84.3%;至2026年6月底已达约153吉瓦。协鑫科技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于2026年6月开始出货,自开始营运以来已实现盈利。董事认为,可能收购事项将使集团拓展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降低对多晶硅及硅片产品价格周期的依赖,并利用目标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设施及客户网络打造新的增长动力。
若可能收购事项落实,将构成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亦可能构成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除排他期、保密、法律效力等条款外,谅解备忘录对任何一方均不具法律约束力,最终条款以正式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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