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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台山研究》《沈阳师范大学学报》《青年学报》等多家期刊编辑部宣布,拒绝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写作稿件,包含人工智能润色。
各家给出的拒稿理由基本相同:个别稿件存在较为明显的人工智能使用痕迹,甚至存在篡改引文、虚构文献及杜撰史实等严重学术失范问题,已对审稿判断与学术诚信产生负面影响。
当前的环境下,有期刊拒绝AI参与撰写学术文章可以理解。
学术文章是作者学术研究成果的高度总结和凝练,查文献、理思路、搭框架、磨语句,每一步都是思考的过程,也体现着作者的个人风格和特点。而AI的参与,哪怕只是“润色”,都容易消磨去作者的语言特点,使之变成一篇毫无特色的“标准件”。
从实践的角度,使用AI会极大增加检校成本。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一大特点,在于其极为精致的“外观”。学术论文、商业合同、法律文书等等人们常用的外观,它都能模仿个八九不离十。只有细看之后才能发现,引用形式是规范的,被引用文章是真实的,唯独引用的这句话是瞎编的。
加上现在鉴别AI的技术尚不成熟,就更容易闹出大笑话。前不久,实体书《终焉路独行》被读者发现,正文里就混入了一句疑似AI提示词。
但在承认AI造成的困扰之余,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一刀切地拒绝新技术,并不能真正解决眼前的问题。
AI问世以来,在很多前沿科学研究领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前些天,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访问学者、大湾区大学教授许地生团队依托书生科学多模态大模型S2,通过人机协同完成了三维Ghys猜想证明。北京大学董彬教授、刘若川院士团队利用其开发的SHEAF框架对本次证明完成形式化验证,验证了这一工作的正确性。
困扰数学界30余年的世界级难题就这样被破解,这充分说明,AI作为一种新技术,运用得当能够极大促进科技进步,将这些成果写进学术论文,有何不可?
归根结底,期刊编辑部担心的实际还是学术规范问题。但早在AI诞生之前,把道听途说的资料当作真实论据使用的情况就已经存在,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现象更是屡禁不止。把一些人的不诚信行为完全归咎于AI的广泛使用,不仅不合适,还可能掩盖背后真正的问题。
实际上不难发现,期刊和出版行业自身也在使用AI。以前文的《终焉路独行》为例,出版社就表示该未删除的提示词并非作者问题,而是策划团队在文字精减处理过程中,误将校对软件所提供的提示词当正文处理所导致。既然行业自身都在使用技术提升工作效率,又如何能拒绝投稿者使用AI呢?
现代论文的学术规范本就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关键不是AI是否参与,而是要想办法守住一条红线:论文的核心是“人”,AI只是工具。换言之,学术界应该尽快给AI使用划出一条清晰的边界,把握好“人机合作”的度。
比如可以明确,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文章的主体架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改写既有研究成果,或者虚构人工智能工具信息、隐瞒使用情况等行为,属于不能容忍的学术造假。同时,允许在文献检索、语言润色、格式校对、数据整理与分析等非核心环节用AI提效,但应作出规范的标注和说明。
技术不断突破发展,论文规范也必须与时俱进。面对新技术,我们应当谨慎拥抱,而非一味拒绝,事实上也无法拒绝。对于理应走在前沿的学术界来说,更是如此。
原标题:《上观时评|学术期刊拒绝AI参与撰写,不是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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