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不停的鱼
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教师法(修订草案)》。
现行《教师法》是1993年立的,33年了,这是第一次全面大修。
先把状态说清楚:目前是草案,接下来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还没正式生效。现在执行的仍是旧法,最终条文以全国人大公布的版本为准。
但这不妨碍咱们提前看看,这部法打算改成什么样。我把新旧两条线摆在一起,挑跟老师切身相关的说。
一、教育惩戒权:从"师德自觉"变成"法定权利"
旧法:没提惩戒权,老师管学生靠的都是职业自觉,出了事没人撑腰。
草案:"对学生进行表扬、奖励、批评以及教育惩戒"首次写进教师的基本权利。
啥意思?以后依法依规管教学生,是法律给你的权利,不是你在冒险。
当然,边界也划死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能管,但不能乱管。
二、减负:从"文件号召"变成"法律义务"
旧法:没有减负条款。填表、迎检、执勤、摊派,谁来派活都得接着。
草案: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工作,不得安排教师从事学校以外的执法、执勤或与职责无关的工作。
巡河、值守、无休止的App打卡——这类事以后再有,老师可以拿法条说话了。
三、待遇:从"参照"变成"机制"
旧法:教师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一句话,靠地方自觉。
草案:首次提出"分类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工资、社保、津贴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绩效向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一个进预算,一个靠口头——这是"红头文件"和"法定义务"的区别。
还有一揽子新保障:住房优惠、医疗向公务员看齐、长期从教退休待遇可提高、设国家教师奖。
四、职称:初中级不再卡名额
旧法:职称评审受岗位比例限制,"够条件、没名额"熬白了头的大有人在。
草案:幼儿园、中小学的初级和中级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按年限和要求自然晋升;副高以上竞争性获得。考核里师德放第一,论文权重弱化。
这条要是真落地,是一线老师最实在的福音。
五、身份:公办教师明确为"国家公职人员"
旧法: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身份相对模糊。
草案:公办中小学教师明确为国家公职人员。
权利更稳,义务也更重:交流轮岗、不得有偿补课、不得收家长礼金,这些都跟着公职人员身份来了。
六、门槛:学历整体上移,但"老人老办法"
旧法:幼儿园幼师、小学中师、初中专科、高中本科。
草案:幼儿园专科、中小学本科加学位、高校硕士;新教师有一年试用期。
在岗老师不受影响,这是给新入行的人抬门槛。同时新设"从业禁止":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情形,轻则五年、重则终身不得取得教师资格,全国统一黑名单。
七、师德"一票否决"写进法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都要重点考师德,严重问题直接认定不合格,处理有梯度:调岗、暂停教学、降级,严重的解聘、撤销资格。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惩戒权、减负、待遇给咱撑了腰,师德这条线也勒得更紧了。
我的几句实在话
这部法修的方向,说实话,是朝着"让踏实教书的人被善待"去的。
但也得清醒:草案还在审议,条文还有调整空间;就算通过了,法条写得好,不如地方执行得好。待遇进预算,各地财政能力不一样;减负入法,"特殊情况"怎么界定,还得看落地。
所以别急着转发"教师涨工资了"这类标题党。该有的盼头要有,该看的后劲也要看。
等正式文本公布,我再给大家做一期逐条的精读。
——游不停的鱼·原创
本文借助AI工具辅助创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