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强奸杀人案凶手当庭质问:四个女人都是让我弄死的,你们怎么只说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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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央视网、人民网、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资料、中国新闻网案件报道(正文仅列来源名称) 【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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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设想一下这样的法庭画面。

多数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恨不能把罪名一项一项往外摘,能少认一桩是一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法庭上你来我往,争的无非是谁多担一条、谁少惹一份,被告人的嘴,恨不得焊得越严实越好。

可2007年3月12日,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里,却出了一件让全场人都看傻眼的稀罕事。

这天要宣判的,是一个手上沾了多条人命的恶性案子的主犯。

旁人都以为,这不过是一场走到尾声的审判,判完就完了,该伏法的伏法,该翻篇的翻篇。

谁也没料到,真正搅动风云的一句话,会从被告席上那个将死之人的嘴里蹦出来,把一桩结了十几年的旧案,又翻了个底朝天。

在场的人当时多半没意识到,这一天,会成为往后好多年里都绕不开的一个日子。

那天是一审宣判,旁听席坐得满满当当,两百多号人,有街坊市民,有学法的学生,还有扛着摄像设备的记者,把座席挤得严严实实。

空气绷得紧紧的,谁都在等着这份分量不轻的判决落地,好为这场拖了多年的案子画个句号。

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逐字逐句宣读,白纸黑字,认定被告人犯下三起强奸杀人案。

话音还没落地,被告席上那个身材不高、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猛地挣开两边法警的胳膊,噌地一下站起来,脖子上的青筋一根根暴起,冲着审判席扯着嗓子喊出一句:"四个女人都是让我弄死的,你们怎么只说三个?"

这一嗓子,把整个法庭喊得死一般安静。

过了两三秒,嗡嗡的议论声像炸了锅一样翻上来。

旁听的人全都怔住了。

见多了在庭上翻供喊冤的,见多了咬死不认、跟检察官死扛到底的,可从没见过哪个已经板上钉钉、躲不过死刑的犯人,主动张罗着给自己多加一条命。

这到底是什么路数,一时半会儿,谁也摸不准。

有人甚至忍不住往后缩了缩身子,仿佛那一声嘶吼还悬在半空没散。

按常理,一个人一旦被认定犯下三起杀人的重罪,死刑基本是跑不掉的。再多认一桩,刑罚也不会因此加重一分,反倒可能节外生枝,给自己惹来没必要的麻烦。

这笔账,搁谁身上都算得过来。

可他偏偏不计较这个,非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一桩没人认定的案子,硬往自己头上揽。

要说他图名,一个死囚要名干什么;要说他图利,死到临头利在何处。

横竖都说不通,可他偏偏就这么干了,还喊得理直气壮。

人群的角落里,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一直没跟着旁人议论半句,也没往外凑热闹。

旁人不明白这句质问的分量,她心里却清楚得很——这个犯人拼命想认下的那桩事,牵着一桩早就结了案的旧案,牵着一个已经离世十几年的人。

那桩案子的卷宗,被锁在档案柜里落了灰,在许多人眼里早已盖棺定论。

可如今,一个陌生男人的一句话,又把那层灰掸了开来。

老妇人没有开口,可她的手,在衣角上攥得发白。

她认得这个犯人么?多半不认得。

可那句"四个女人都是让我弄死的",像一根针,直直扎进她心里最软的地方。

她盼了十几年的那句话,不是从这个犯人的嘴里说出来的,可偏偏从这犯人的嘴里蹦了出来。

一时间,她心里翻江倒海,又强自按捺着,不敢让旁人看出分毫。

一个必死的凶手,为什么非要当众揽下更多的罪?

他是突然良心发现,想给死者一个交代,还是另打着别的算盘?

这一句震撼法庭的问话背后,埋着两段相隔十多年的悲剧,也牵着一个再也回不来的人。

这一切,得从多年前散落在河北平原上的几桩血案讲起。



【一】少年时期埋下的恶根

王书金,1967年12月1日出生,河北邯郸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的庄稼人。

家里兄弟姐妹七个,他是其中一个,上头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下头还有两个妹妹。

在那个年头,七八张嘴,全靠土里刨食,日子过得紧巴,能吃饱穿暖就不错。

七个孩子摊到一个庄户人家身上,负担可想而知。

大人整日里为生计操持,顾不上看管每一个,王书金就这么散养着长大。

据村里人回忆,他打小就不爱说话,闷声不响,独来独往,读到小学二年级就再没进过学校。

别人家的孩子下地、上工、串门、三五成群地玩,他常常一个人待在一边,不凑热闹,也不招人,没人知道他心里成天琢磨什么。

村里人看着他一天天长起来,谁也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半大小子,日后会闯出那样惊动四方的大祸。

南寺郎固村那会儿,是再平常不过的北方小村子。

村外是大片的庄稼地,村口有晒太阳的老人,田埂上有疯跑的孩子,日头东升西落,日子一眼望得到头。

谁家出了个不省心的娃子,是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话题,可谁也没往深里想。

王书金这样的孩子,搁在哪个村都有,旁人看着只道是不成器,谁会料到他能跟命案扯上干系。

他把心事都闷在肚子里,谁也看不出深浅,也就没人提防他。

辍了学,他也没踏踏实实学个手艺、安分种地。

十来岁上,家里人就发觉这孩子不对劲,手脚不干净,偷过东西,祸害过庄稼,整天一个人在外面晃荡,没人知道他到底在忙活什么。

家里人说他,他不吭声;骂他,他也不还嘴,第二天照样我行我素。

一来二去,家里人也懒得管了,就由着他去。

村里人慢慢也习惯了,这娃子就是这脾性,不招人待见,也离人远远的。

谁承想,这闷葫芦一样的孩子,闷着闷着,就闷出大事来了。

那年他十四岁,干下了一桩让家里脸上无光、也让他自己搭进去好几年的坏事——强奸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这案子捅出来,在南寺郎固村里头闹得沸沸扬扬,乡里乡亲议论了好一阵子,谁见了王家人都绕着走,脸上挂不住。

姑娘家里自然不依,把事情告到了官府,一桩丑事再也捂不住,闹得人尽皆知。

案子到了广平县法院,1982年9月,王书金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随后被送到唐山少管所改造。

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就此进了高墙,早早尝到了铁窗的滋味。

小小的南寺郎固村,头一回因为这娃子,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少管所里关的,都是些犯了事的半大孩子。

那地方跟外面的世界隔着一道高墙,墙里头管教森严,一日三餐,出操劳动,按部就班。

有人进去一趟,能把这辈子的歪念头都悔改了;也有人进去一趟,不过是换个地方熬日子,出来依旧我行我素。

王书金属于哪一种,头几年还看不出来。

三年刑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等他再露面的时候,已经是从唐山少管所走出来的青年人了。

三年管教,没能把他骨子里那股子邪性磨掉。

1985年,刑满释放,他又回到了南寺郎固村。

出来之后,他依然没安分过日子,心里那些见不得人的念头,反倒一天比一天疯长。

他嘴上不说,可那双眼睛总在四下里瞟,专挑没人的时候在外头晃。

谁家媳妇走得勤、谁家闺女爱抄近路,他心里都有本账。

回了村的王书金,也不好好种地,今天这里打个零工,明天那里帮个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旁人看着他,只当他是个闲散的懒汉。

可那些独自赶路的女人心里,渐渐多了层说不出的戒备。

天一擦黑,村里人就不愿意让家里的女眷单独出门;遇到荒僻的路段,能绕就绕,能结伴就结伴。

谁也说不上这股不安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可它就是一年比一年浓。

后来人们回过头来想,才咂摸出味道来——那股不安不是凭空来的,是有人早已在暗处盯了很久,就等着那个落单的人。

如今回过头看,王书金那几年在外头游荡,像一只在暗处逡巡的野兽,踩点、转悠、掂量,把村里的角角落落都摸了个遍。

他到底什么时候起的那份歹心,没人说得清,可那些独来独往的妇女,确确实实从他眼皮子底下一个个消失在了野地里。

那股悬在村子上空的阴影,就是这么一年一年积起来的,等到事发了,人们才惊觉,原来那股不安早就埋下了根。

这一节恶根,算是埋下了。

它结出的果,是往后好几年里,一个接一个消失在田埂土路上的女人。

至于这场祸要怎么收场,谁也没能料到。

谁也没想到,这场祸,还要再等上许多年,才有个了结。



【二】四散乡间的几桩血案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乡村,天一擦黑,村外的土路就没几个人走。

田埂、沟渠、玉米地,到处都是人烟稀少的死角,也见不到如今满街的摄像头、路灯。

谁家媳妇、谁家闺女,出门赶个集、回趟娘家、下地干完活,要是落了单、抄了近路,稍不留神,就可能撞进危险里头。

王书金盯上的,正是这样的空当。

他熟悉十里铺乡的每一块地、每一条土埂,知道哪儿僻静、哪儿没人、哪儿方便得手之后脱身,就像猎手熟悉自己的地盘。

1993年11月到1995年农历八月,短短两年光景,广平县十里铺乡这一带接连出事。

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东地,泊头村往杜村去的土路上,闫小寨村东南地,南寺郎固村村东,一处接一处,都有单身的妇女被拦了下来。

拦人的手法几乎一个样:趁着四下无人,掐住脖子把人挟持住,拖到僻静处,先奸后杀。

杀人的法子也狠——掐颈、勒颈,有的还要往胸腹上跺上几脚,确保人彻底没了气,断了后患。

这一套手法,干起来熟门熟路,一看就不是头一回。

先后遭殃的有四名妇女,卷宗里给她们留的是化名:张某甲、刘某某、贾某某、张某乙。

四个人,三个没能活下来,死在了村东的地里、路边的沟里,尸体被草草掩埋或者抛在野地里,有的隔了许久才被人发现。

只有贾某某那一回,是王书金动了手却没得逞——姑娘扯着嗓子拼命呼救,惊动了人,凶手这才丢下她仓皇逃走,留下一条活口。

可这一嗓子喊出去,也把姑娘吓了个半死,好多年都缓不过劲儿来。

四户人家,有的苦等一夜没等回人,有的在野地里认出亲人的衣裳,当场就瘫在了地上,哭天抢地。

谁家少了个人,那是天塌下来的事。

案子悬着,人没了,凶手没影,受害人的家里人,一天天在煎熬里熬着,一边盼着破案,一边又怕听到更坏的消息。

这份苦,外人看着都揪心,可案子破不了,他们也只能干熬着,把泪咽回肚子里。

案子发了好几起,当地警方投入了不少人手排查走访,挨家挨户地问,一条条线索地捋。

可那会儿技术手段有限,没有像今天这样成熟的DNA比对系统,村里也没有监控,目击者也不多,很多线索查着查着就断了线。

有的案子,连现场遗留的东西都辨不出名堂;有的查了几个月,没个头绪。

广平的这几桩,就这么悬在半空,迟迟没个说法。

这些案子还有个共同的地方,就是作案的人很谨慎,得手之后从不拖泥带水,现场留下的痕迹极少。

办案的人不是没往一处想,可当时几桩案子分散在好几个村的地界上,没有统一的线索把它们串起来,谁也不敢轻易下“同一个人作案”的定论。

就这么一来二去,真凶在这些悬案的空挡里,越跑越远。

那些年里,十里铺乡一带的女人夜里出门都提心吊胆,家里人也反复叮嘱,别一个人往野地里跑。

原本平静的村子,人心上像压了块石头,沉甸甸的,又没处说去。

同一片大地上,还有另一桩案子,却早就有了“结果”。

1994年8月5日傍晚,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一带出了事。

石家庄市液压件厂的女工康某(殁年36岁),那天下午五点来钟下了班骑车出厂,再没回来。

家人报了案,几天后,有人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西的玉米地边,先是翻出了她掩在杂草下的衣裙,又在玉米地里找到了她的尸体。

公安机关组建专案组侦查,很快认定,害她的是个叫聂树斌的年轻人。

这案子办理流程推进很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年3月15日一审判决死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二审维持原判。1995年4月27日,未满二十一岁的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卷宗一锁,所有人都以为,这桩玉米地里的命案,到此就算尘埃落定。

那年头办案,依靠人海战术式的走访排查,偏远乡村更是如此,线索一断,就很难再接上。

聂树斌这桩案子能够快速办结,依据是他的有罪供述,以及相关印证材料。

这话头先按下不表,往后自有分晓。

可谁也没想到,多年以后,广平那几桩未破的旧案,会和石家庄这桩已经“了结”的命案,被一根看不见的线串到一起。

那时候,没人会把这相隔数百里的两片土地想到一块儿去。

可线头已经埋下,只等着哪一天,被一只手拽出来。

那一天,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来,可该来的,终归要来的。

哪一天落在谁头上,得看这桩旧案里埋着的线头,哪一天被拽动。



【三】落网之后,一口气吐出多桩旧案

广平那几桩案子还悬着,凶手却没影了。

1995年10月,因为涉嫌杀害张某乙,王书金被广平县公安局上网通缉。

通缉信息发布的时候,人早已出逃。

此后的年头,他东躲西藏,在河北、河南两地打零工,干体力活,挣几个钱就换个地方,不敢在同一个地方久留。

他混在成千上万外出务工的人堆里,相貌平平,衣着普通,没人看得出这个不起眼的中年男人身上背着人命。

那些年里,他住过工棚,睡过砖瓦厂的墙角,打过短工,换过一座又一座城,唯独没换掉的是夜里那份提心吊胆。

风声一紧,他比谁都警觉,生怕哪一步露了馅。

十年光景,他就像一根扎在人堆里的钉子,不声不响,谁也懒得看他一眼。

一晃十年过去。

2005年1月17日,河南荥阳。

当地索河路派出所的民警发现一名形迹可疑人员,将人带回所内询问。

一开始,他报了假名,又报了假户籍地址,一套说辞,被民警逐项核查揭穿。

到实在糊弄不过去了,他这才交代真实姓名、户籍所在地,承认自己是杀人后外逃多年的通缉人员。

派出所工作人员确认案情重大,随即上报,河北广平办案人员赶赴河南,将其押解带回,并且带他前往当年供述的案发现场、埋尸地点进行指认。

十年过去,那些田埂土路样貌有所改变,但他可以逐一识别,指认过程清晰。

田野间的车辙、树木位置,都能对应他的供述。

逃亡那十年,他没敢在一个地方久留。

有时候刚在一个厂子站稳脚跟,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一早就卷铺盖走人。

他干的都是些不出挑的力气活,混在人堆里,谁也不会多看他两眼。

可越是这样,他心里那根弦绷得越紧——他知道自己身上背着事,也知道总有一天得有个了结。

等到在荥阳被核查戳穿身份,他交代了过往的犯罪经历。

进入审讯阶段后,办案人员记录下他的全部供述。

他主动交代,先后实施6起强奸杀人相关犯罪行为。

一名逃犯归案之后没有隐瞒罪行,主动供述过往案件,这一情况引起办案人员重视。

办案机关顺着他的口供开展核查,走访当年的目击者,查阅当年勘验记录,逐处核验。

核查之后,确认其中4起案件信息可以对应,也就是广平县十里铺乡涉及张某甲、刘某某、贾某某、张某乙的案件,案发时间、地点、作案过程,能够与卷宗、现场勘验材料、证人证言相互对应。四起案件核验属实。

剩余两起供述,无法找到足够证据支撑。

其中一桩,他供述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案件,也就是聂树斌当年被定罪的案件。

时隔多年,当年现场物证已经灭失。

他的口供能够描述部分现场情形,但部分细节与卷宗记录无法匹配。

按照办案规则,仅依靠被告人供述,没有客观证据支撑,不能就此认定该起犯罪事实。

办案机关认定该起供述需要审慎对待,该案件曾作出判决并且相关人员已经执行死刑,核查工作必须严谨。

一桩案件的真凶认定,关乎案件事实认定。

不能仅凭在押人员供述草率推翻原有判决,也不能无视供述带出的疑点。

相关核查工作多方权衡,审慎推进。

最终,公诉机关将证据扎实的4起强奸杀人犯罪事实写入起诉书。

对于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案件,因证据不足,未纳入起诉范围。

王书金知晓这一结果。

在此之后,他在看守所内持续关注案件进展,等待开庭审理。

两年间,他在羁押场所等待庭审,准备在开庭的场合陈述相关内容。



【四】2007年那声质问

一纸起诉书,划分出两方不同的认定。

王书金本人称四起命案均为自己所为;办案机关受客观证据限制,仅在一审起诉阶段认定其中三起致死案件。

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庭宣读判决书,认定被告人犯下3起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

王书金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尚未宣读完毕,被告席上的王书金作出激烈反应。

他挣开法警,猛地站起来,朝审判席说出那句已经酝酿许久的话:"四个女人都是让我弄死的,你们怎么只说三个?"

这一嗓子,让原本就紧绷的法庭出现骚动。

旁听人员互相低声讨论,众人无法判断王书金此举的目的。

一审判决已经确定死刑,再多认定一桩案件,不会加重刑罚。

外界由此产生多种猜测:有人猜测他希望完整供述全部罪行,有人猜测他意图利用陈年案件延缓执行,也有人猜测他听闻旧案信息后进行不实认领。

各类猜测均没有对应的实证支撑。

这一当庭质问,引出一个核心问题:被告人自认的犯罪事实,法庭为何不予采信。

案件认定依照证据规则进行,不能仅凭被告人供述定罪。被告人的自我认领,不等于客观发生的事实;未有人认领的案件,也不代表不存在犯罪行为。

当庭提出这一主张,是王书金希望法庭认定其对石家庄西郊案件的供述,以此争取认定“主动交代”相关情节。

坐在旁听席角落的张焕枝,全程保持沉默。

她的儿子聂树斌,就是当年被认定杀害康某、已经执行死刑的年轻人。

此刻,另一名被告人当庭声称,该起案件系自己作案。

老人坐在座位上,面部没有明显情绪表露,手部在膝盖处微微颤动。

她到场旁听,是希望获取与旧案相关的信息。

这一声质问,使得封存多年的旧卷宗重新受到关注。

一桩已经办结、相关人员已经伏法的案件,出现重大疑点:如果王书金供述属实,聂树斌案的原有结论需要重新考量;如果供述属于虚假认领,那么这次庭审发言,会再次给聂树斌家属带来心理冲击。

口供与实物证据之间出现明显裂痕;案件当事人均已离世,无法进行陈述;早年物证随着时间推移灭失。

一审宣判后,王书金提起上诉。

2007年法庭上的这句质问,不是事件的终点,相关的司法审理与事实核查工作,自此继续推进。

随着这段庭审内容向外传播,聂树斌案卷宗,进入更广的公众视野,这起旧案衍生出的各类争议持续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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