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永康人)
各位已选定安置房的被征收人:
根据《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安置房选房办法(水平式住宅套房)》相关规定,现就丛桂雅苑小区安置房交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付时间
(一)集中交付期: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9日,分批次办理交付手续(详见交付通知书)。
(二)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丛桂雅苑北区(永康市南晖路119号)、南区(永康市千鸿路108号)归家大堂旁的商铺。
三、办理交付需携带材料
(一)《丛桂雅苑交付通知书》《丛桂雅苑交付须知》原件;
(二)《选房结果确认书》、收款收据或统一发票等原件;
(三)户主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主为成年人的,提供购房时登记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户主为未成年人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为办理,需同时提供:1.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2.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如记载亲子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四)涉及继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材料,如公证书、司法文书等;
(五)涉及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房屋交付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产权为2人及以上的,必须同时到场办理交付手续,任何1人无法到现场的,须提供《房屋交付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主为未成年人的,不适用本条委托规定,须由法定监护人到场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签到核验:核验身份信息及缴款情况;
(二)物业签约: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
(三)房屋验收:领取钥匙,现场查验房屋状况;
(四)权证代办:现场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可委托代办不动产权证。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人应在通知载明的集中交付期限内办理交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已完成交付。该套安置房对应的临时安置费及过渡奖励统一计发至2027年4月,于2026年11月一次性付清,此后不再支付。
请妥善保管房屋交付相关凭证,作为后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依据。
如对交付流程有疑问,可致电0579-87135200、0579-83833381、0579-83835098、0579-83835099咨询。
特此通知。
永康市城市更新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
融媒编辑:应栩漪
校对:华偎兑
一审:董碧冰 二审:应芳蒙 终审: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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