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七十多岁的周大爷,把87万拆迁款和两套安置房全送了继子。结果自己病倒卧床、被送进敬老院后,转手把一分家产没捞着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要她出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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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从头捋。周大爷头婚生下女儿周敏,孩子八岁那年亲妈走了。老人很快再婚,周敏从此跟着爷爷奶奶和两个姑姑长大。十岁那年他又娶了刘大妈,对方还带着个儿子,周敏在家里彻底成了外人。初中才念半年,家里说穷就辍了学,周大爷对亲闺女是一分钱没掏过。
对继子可就两样了。这些年里,周大爷把87万拆迁补偿款,外加两套安置房,一股脑全给了继子,自己一点后路没留。周敏后来嫁人,丈夫还是残疾人,日子过得紧巴巴,跟父亲基本断了来往。
结果呢?老人病倒下不了床,刘大妈和继子把他送进了敬老院,理由是开销太大、儿子承担不起。转头就逼着老人告亲生女儿要赡养费。周敏收到传票,委屈得没话说:从没管过我一天,钱全给了别人,现在让残疾人家庭的我来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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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周大爷对自己父母那部分拆迁房产,曾放弃继承,那笔钱全到了周敏手里。也就是说,女儿从祖辈那儿是得过财产的。
法院调解时,老人憋了半天才说实话:就想女儿多来看看我。周敏松了口,说会尽量去陪,但赡养费真拿不出多少。撤诉的协议到现在还没签,案子还悬着。
网友炸了锅。有人说,生而不养几十年,老了才想起亲闺女,凭什么?也有人说,血缘摆在那,有能力就该尽义务。更多人盯着继子:拿了87万和两套房的人,才是法律上该先顶上的那个,长期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负赡养义务。
按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确有赡养义务,可老人自己有87万在身家那头,法院也不可能让女儿全额买单。精神赡养更是难强制,法条管得了出钱,管不了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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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算清赡养的账,算不清几十年的父爱欠条。钱给了外人,陪伴想找亲女儿,这算盘,打得再响也难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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