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阳地产(01996.HK)已于 2026年10月16日 发布正式公告,确认陈焯墁辞任联席公司秘书等职务,生效日为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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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任涉及的具体职务
陈焯墁一次性退出三个角色:
• 联席公司秘书
• 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
• 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公告对"原因"的表述
公告里没有写个人离职理由,只做了标准免责式确认:
陈女士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所以外界不能从这份公告推导出"内部矛盾"或"经营异动",属于常规人事更替表述。
接任安排
同日起(10月19日):
• 刘畅 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 贾洪波 继续担任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
也就是说弘阳地产仍是"双联席公司秘书"架构,只是陈焯墁一侧换成刘畅。
更关键的是联交所豁免衔接
这块才是本次变更的真正看点。
贾洪波此前能担任联席公司秘书,是联交所给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的资格豁免,原豁免期到 2027年5月28日,前提就是"陈焯墁在任内协助贾洪波积累相关经验"。
陈焯墁一辞任,原豁免条件就失效了,所以公司同步申请了新豁免:
• 新豁免期:刘畅履新日起 → 2027年5月28日
• 新条件:由刘畅接替协助贾洪波
• 附加约束:若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豁免可被撤销
• 期满时须向联交所证明贾洪波已具备合规资格
简单说:这次换人不是单点人事变动,而是要把"谁配合贾洪波满足上市规则资质"这个链条重新接上。
同日弘阳服务也同步换秘
顺带一提,弘阳系另一家上市公司弘阳服务(1971.HK)也在10月16日发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公告——陈焯墁辞任、刘畅接任,同样10月19日生效。
两件事应是同一位公司秘书统筹岗位的调整,不是弘阳地产单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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