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名已婚董事长,婚外生下龙凤胎,法院已经判定亲子关系,孩子却迟迟落不了户口。
两人在校友聚会相识,之后发展出交往关系。女方怀孕之后,男方希望她放弃这个孩子,女方没有同意,最后生下一对龙凤胎。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填写的正是这名董事长。等到孩子出生,男方却不肯承认亲子关系。法庭上,他拿出协议质疑孩子的受孕方式,嘴上同意做亲子鉴定,却不愿意缴纳鉴定费用,鉴定程序无法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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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拿出聊天记录,产检材料等一系列证据提交法院。按照法律规定,一方拿出基础证据,另一方拿不出相反证据,又拒绝亲子鉴定,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一审判决确认亲子关系,二审也维持了这个结果。法院同时说明,男方婚内与他人育有子女,违背公序良俗,但是非婚生子女拥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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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到手,新的难题又出现。这份民事判决书,不能直接用来办理落户。办理户口,需要男方到场签字,男方一直拒绝配合。两个孩子快要三岁,户口问题悬而未决。没有户口,医保,上学这些基础事项都会受到影响。
这件事还没有结束。女方想要拿到抚养费,还需要单独提起诉讼。男方是企业董事长,名下资产结构复杂,不少财产并不登记在个人名下,后续抚养费执行会存在不小难度。男方的原配妻子,也可以通过起诉,追回丈夫在婚外期间赠与出去的钱款。男方一直用不配合的方式拖延,持续消耗女方的时间和精力。整件事里,最无辜的,是两个年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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