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郭玉鹏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核心理念,强调经济发展要从供给侧做出改变,提高发展质量,包括提升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绿色发展和实现共享发展等多方面。
金融集聚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金融集聚是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金融资本、专业人才、行业信息、核心技术等要素,在特定地理空间持续汇聚、整合迭代的动态发展过程。金融集聚能够释放多层次、全方位的经济效应,既能重塑区域金融空间格局、提升要素配置效能,又能深度嵌入实体产业发展体系,整合产业链上各个方面的资源、促进产业升级创新。
金融集聚产生的经济效应
一旦实现金融要素的集聚,会释放一系列的经济赋能效应,已有研究从不同方面揭示了金融集聚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如虹吸效应、辐射效应、涓流效应及门限效应等。同时,证明了金融集聚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如网络协同效应、产业结构升级效应、技术进步效应和创新效应。虽然对金融集聚的经济效应种类已有较为系统的探究,但是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机制,可归结为以下六个方面。
规模经济效应:金融机构共享基础设施、客户、信息,降低银行、证券、基金的运营成本,服务更专业、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企业融资更便宜。
风险分散效应: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有助于信息披露更加充分、透明,可抑制投融资环节风险。金融合约、金融中介等在空间上集中布局,也降低了事后管理、监督和强化治理所付出的信息搜集与执行成本。
优化资源配置效应:信息获取成本下降与投资机会信息收集效率提升,是金融集聚改善资源配置的两条主要路径。资金被集中之后,天然会从低效率行业流向高效率行业,避免资源闲置和浪费,资本运用效率相应提高。
集聚产业链效应:金融资本的布局往往跟随产业链的走向,通过支持上下游企业,产业集群得以发展壮大,促进新兴产业成长的同时也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驱动创新效应:金融机构优化要素结构的作用体现在与当前产业结构形成合理匹配,推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金融集聚所呈现的产业结构升级驱动、技术进步效应与创新效应均较为明显。
溢出效应:金融集聚的影响不局限于集聚地本身,在资金流动、技术共享、服务辐射与产业协同等作用下,金融资源向周边地区扩散,周边区域的金融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得以提升,当地经济发展随之受益。
综合来看,金融集聚的直接效应提升资本配置效率、促进金融服务专业化、优化风险管理构成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原生动力;其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及周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则属于间接效应的范畴。
金融集聚潜在的经济风险
在金融体系中,现实无法吻合“最优金融结构”理论,也使得区域金融集聚程度过高时,对实体经济发展存在抑制作用,分析其动因与效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系统性风险累积。金融机构高度集聚、业务高度关联,一旦某家机构出现风险,容易通过担保链、资金链快速传染扩散,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二,重复投资引起估值泡沫。金融资本一哄而上涌入热点赛道,易引发估值泡沫、重复投资,羊群效应盲目追捧高价值标的引起推高估值甚至偏离价值,导致收益下降。
第三,发展失衡。金融资源过多集中于中心城市、发达地区,形成虹吸效应,导致欠发达地区金融供给不足、融资成本偏高,区域发展差距加剧,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金融资本过度集中于大型企业、龙头企业、高收益领域,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制造业中长期资金供应不够,导致金融脱实向虚,产业结构扭曲。
福建省金融集聚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金融集聚的价值,在于将资本、人力、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进行集中整合与优化配置,促进区域资源合理配置,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托《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总体框架指引,构建以福州、厦门、泉州为核心的金融集聚格局,有效优化区域资本配置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发挥核心区空间溢出效应,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金融集聚对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其实现路径概括如下。
第一,做强金融集聚规模,夯实发展支撑能力。全省以引金入闽、资源集聚为抓手,推动金融机构、金融资本、专业人才等要素向福州、厦门、泉州等核心区域加快集聚,形成福州鼓楼金融集聚区、厦门国际金融中心、泉州产业金融集聚区三大核心高地。“十四五” 期间,全省集聚各类金融机构1793家,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量超4万亿元。
第二,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健全区域金融协同机制。依托核心金融集聚区建立跨区域金融要素统筹配置机制,推动金融资本、信贷资源、专业人才与信息服务在省内高效流动;通过省级统筹搭建区域金融协作、信用共享、风险共担平台,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与可得性。
第三,强化产业链金融服务,支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全省围绕县域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引导金融资源沿产业链布局,培育发展绿色金融、海洋金融等特色优势。针对中小配套企业资产轻、融资难问题,完善“政府+银行+担保”协同机制,提高信用贷款投放比例,强化上下游协同配套。“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1.66万亿元。
第四,突出创新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增强金融对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精准赋能,完善“创投+基金+信贷+担保”的创新创业融资链条,组建科创产业发展基金,改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和评审方式,加快发展科技贷、专利权及商标权质押等特色业务。“十四五”时期,福建省科技贷款余额达到1.21万亿元。
第五,优化区域金融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充分放大核心金融集聚区的空间溢出效应,强化福州、厦门、泉州三大核心区的辐射引领作用,通过资本输出、服务下沉、产业联动、金融帮扶等方式,推动金融资源、服务模式与风险管理技术向闽东北、闽西北协同发展区延伸。依托省级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引导金融资源重点投向宁德、龙岩、三明、南平等地,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绿色产业加快发展。
第六,深化市场化治理,完善信用与风险共担机制。实施“诚信福建”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消除信息不对称;推广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减少金融机构避险式“资金空转”,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在源头上压缩脱实向虚空间。
基于上述研究及福建省经验分析基础,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与建议。第一,金融集聚必须立足地方禀赋,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根据本地区位优势、产业布局、开放水平与生态环境,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集聚模式,减少同质化竞争,实现金融资源与地方发展需求精准匹配。第二,金融集聚必须坚持服务实体,以金融优化激活产业发展动能。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方向,围绕重点产业链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实现资金、资本、资产高效联动,助推产业提质增效、集群发展、转型升级。第三,金融集聚一定要统筹平衡,促进区域协调、普惠共享,在做强核心增长极的同时,发挥好空间溢出效应,促进金融资源向县域、老区、薄弱环节配置,淡化马太效应和虹吸效应,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得性。第四,金融集聚一定要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用高质量监管支撑安全发展。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强化穿透式监管、资金流向监测,遏制资本脱实向虚、投机炒作,让金融活水规范有序流动,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堤坝。
(作者单位系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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