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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交通事故
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匆忙下车察看?
忙着拍现场照片?
大脑一片空白不知所措?
静坐在车里等候交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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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一时间
不要拍照!
不要原地等待!
不要站在车道上争论事故责任!
10月4日上午,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直属高速二支队沂水大队辖区马站互通立交附近发生一起因车辆违法停在行车道而引发的三车追尾事故。
当日上午10时,警务作战室值守人员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行驶至马站互通立交附近时,突然在最左侧行车道上停了下来。紧随其后的黑色轿车被迫紧急制动,停在白色轿车后方。
约十几秒后,后方其他车辆纷纷变道至中间车道绕行通过,而这辆白色轿车始终静止不动,横亘在车流最密集的最左侧车道上。面对川流不息的高速车流,值守人员意识到极大的安全隐患,立即准备拉近监控镜头查看车牌号,以便电话通知驾驶员驶离。
然而,就在镜头即将拉近的瞬间,距离停车时间不到一分钟,危险还是发生了——后方两辆轿车在高速行驶中来不及刹车,追尾撞上停在行车道上的白色轿车,三车连环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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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后怕的是,事故发生后,三辆车上的驾乘人员纷纷下车,全部站在行车道上争论事故责任,无一人关注后方来车情况。在高速公路上,后方车辆车速极快,一旦避让不及,极易引发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值守人员发现这一极其危险的情况后,立即通过电话通知最后一辆车的驾驶员,要求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在车辆后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催促现场所有人员迅速撤离行车道,转移至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事故发生。约十分钟后,执勤民警赶到现场,迅速将三辆事故车辆安全撤离至应急车道,随后展开事故调查处理。
高速公路
采取任性变道、急刹减速、停车、
倒车或逆行等行为强行“纠错”
属于严重违法
法律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为什么不能在高速上违法停车
⚠️⚠️⚠️
1
行车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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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车速快,违停容易引发严重的追尾事故,如果是重型货车撞击小车,严重时易导致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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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调整空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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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车道较窄,车辆变道避让违停车辆的空间有限,容易引发车辆侧翻、刮擦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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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导致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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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长时间停车,不仅增加事故风险,还可能导致交通拥堵,降低通行效率。
广大驾驶人务必要牢记
“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这“十二字诀”
做好防护措施
别让轻微事故演变成可怕的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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