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珊,今年三十四岁,在广告公司做策划。两年前朋友调去外地工作,把她养的金毛“大壮”托付给了我,说是暂养三个月,结果这一养就是两年。
大壮刚来我家那会儿才一岁多,九十多斤的块头,往客厅一蹲跟座小山似的。我单身,一个人住,下班回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大壮来了以后,我进门它叼拖鞋,我加班它趴脚边,我哭它拿大脑袋拱我手。我慢慢就把它当成了家人,晚上睡觉它非得挤我床边,我也由着它。后来闺蜜给我介绍对象,我第一反应是“那人能接受大壮吗”,一来二去,干脆不找了。我跟闺蜜开玩笑:“有大壮就够了,要啥男朋友。”玩笑归玩笑,我确实喊它“儿子”,后来不知怎的,又改口喊“老公”,它摇尾巴应得挺欢实,我也没觉得有啥不妥。
日子就这么过着,直到上个月大壮出了状况。它夜里开始不安生,叼着拖鞋满屋转圈,半夜扒拉我房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我去宠物医院一问,医生说两岁多的金毛,发情期到了。医生建议考虑绝育,对身体好,也能避免情绪焦躁。我嘴上应着,心里有点舍不得,想着再观察观察。
那天晚上我加班回家晚了,一开门大壮就扑上来,鼻子拱我肚子,尾巴甩得啪啪响。我给它喂了饭,自己随便扒拉两口就躺沙发刷手机。十一点多,大壮突然站起来,对着门口低吼了两声,然后开始绕着茶几转圈,越转越快,最后前爪扒住门把手使劲挠。我怕它吵到邻居,赶紧拽它项圈,结果它一使劲,我没拉住,它冲到玄关把我刚脱的棉拖鞋叼起来就跑。
接下来那场面,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像演小品。大壮叼着我的拖鞋满屋乱窜,我光着一只脚在后面追,越追它越来劲,跳上沙发又蹦下来,撞翻了垃圾桶,瓜子皮撒一地。我好不容易逮着它,它又把脑袋往我怀里扎,嘴里还咬着那只拖鞋不松口。我气笑了,蹲下来跟它讲道理:“大壮你冷静点,你是狗,我是人,咱俩不一样。”它歪着脑袋看我,眼神跟平时完全不一样,躁得很,又夹杂着点懵。
就在我跟狗对峙的时候,门铃响了。我开门一看,是楼下的周阿姨,披着外套,手里还端着一碗热汤。周阿姨六十多了,退休教师,平时见面就点头打个招呼。她探头往里看了一眼,笑了:“我当是啥动静呢,大壮闹腾呢?”我脸都红了,赶紧解释狗发情了。周阿姨把汤塞我手里:“你妈前两天跟我打电话,说你一个人住,让我帮忙照看着点。这汤是晚上炖的,你趁热喝。”
我端着那碗汤站在门口,鼻子突然就酸了。我妈在老家,天天视频问我吃没吃饭,我嫌她啰嗦。周阿姨跟我非亲非故,人家记着我。我扭头看大壮,它这会儿消停了,趴在地上啃那个拖鞋,啃得口水拉丝。我突然觉得这两年的日子过得有点拧巴——大壮是条狗,我给它吃好的穿好的,它陪我打发时间,这没问题。可我拿它当“老公”,拿它挡着所有跟人打交道的口子,好像有了它就不用面对别的了。这就不对了。
第二天我请了半天假,带大壮去做了绝育。手术挺顺利,医生嘱咐回家静养。我把它接回家,它戴着伊丽莎白圈,走路晃晃悠悠,往窝里一趴,拿眼睛瞟我,可怜巴巴的。我蹲下来摸它脑袋:“大壮,咱俩得重新定义一下关系。你当你的狗,我当我的单身女青年,咱俩谁也别耽误谁。”
说来也怪,自那以后我整个人松快了不少。闺蜜再给我介绍对象,我说“见就见呗”。上周末去相亲,对方是个大学老师,养了只猫。我俩聊了一个多小时,从宠物聊到做饭,从做饭聊到各自老家,挺投缘。回来我跟大壮汇报工作,它趴在我脚边,尾巴意思性地摇了两下,心思全在碗里的鸡胸肉上。
周阿姨后来见我就笑:“小林最近精神多了。”我妈再打电话来,我说:“妈,下周我回家看你,炖排骨等我。”大壮现在还是睡我床边,但我不叫它老公了,叫它大壮。它就是条狗,我的好伙伴。而我要过的日子,在人这边。
那晚周阿姨端着汤站在我家门口的样子,我记着呢。有些话,得跟人说,有些路,得往人堆里走。大壮发情那晚撞翻的垃圾桶我收拾干净了,我心里那点拧巴,也收拾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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