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设想过,九死一生从缅北诈骗窝点逃出来,刚踏出国门就掉进另一个让人窒息的大坑?央视播出的反诈纪录片曝光了王星案的细节,看完我整个人都绷不住了。好好一个找活儿干的年轻人,就因为接了同行的一个剧组通告,落得这么个憋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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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本来就是本本分分找工作的普通演员,2025年1月初刚到曼谷下飞机,连一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被人直接塞进车里绑走了。一路辗转被卖到缅甸妙瓦底,短短四天里,像牲口一样被连续转卖了三次。他想花钱赎身都不行,人家贩子说了,这里最缺干活的人,根本不缺他那点赎金。
万幸的是咱们国家出手快,公安部立刻启动了跨国执法合作,上海警方联合多方面力量,硬生生把他从鬼门关抢了回来。骗他出来的“颜十六”,还有其他16个涉案嫌疑人,一共17个人全部落网,还被提起了公诉。本来这事到这,应该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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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都没想到,人救回来了,麻烦才刚刚开始。王星说他在园区里,被暴徒拿着凶器逼着刷脸,从国内的网贷平台借了几万块钱。这笔钱他一分都没摸到,刚到账就被犯罪分子全都搜刮走了。
回国之后的王星,没工作不说,身心都遭了重创,可他不敢不还这笔钱。为了不变成失信老赖,不把自己的个人征信毁了,他只能咬着牙,每个月从牙缝里掏钱,分期还这笔本不该他承担的冤枉债。
不少人看到这都会说,法律写得明明白白,被胁迫签的合同可以去法院撤销,撤销之后合同根本无效,不用还钱啊。这话从法理上挑不出一点错,可放到王星身上,就是一张看得见摸不着的画饼。普通人真要走这条路,难比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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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坎就是举证,法院打官司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你被胁迫了,就得拿出证据。可那时候在暗无天日的园区,周围全是荷枪实弹的打手,谁有机会留录音录像当证据?网贷系统只记录你刷脸成功、流程全部合规,后台数据显示你神智清醒,你说身后站着打手,谁能给你开这份证明?刑事判决没出结果之前,法官不可能单凭你的口述,就推翻一份有完整电子签名的网贷合同。
第二道坎是时间和钱,普通人根本耗不起。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撤销权只有一年期限,可这种跨境特大电诈案,从侦查、引渡到审查起诉再到宣判,动不动就要一两年甚至更久。走民事诉讼告网贷平台,有人可能会说,那干脆不还了不行吗?真不行,现在征信对普通人的影响太大了,能直接把一个人的生活搞废。平台的系统可不管你是不是被拐来的受害者,到期不还钱,惩罚一秒就到位。逾期几天催收电话就打遍你所有亲戚朋友,逾期一个月直接给你记到征信黑名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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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要花钱,跑异地法院要路费,取证鉴定也要成本。本来借的也就几万块,折腾一圈维权成本可能比借款还高,刚逃征信黑了意味着什么?对王星这种演员来说就是名誉扫地,对普通人来说,坐不了高铁飞机,办不了房贷车贷,找个正经工作都过不了背景调查。谁都扛不住这种后果。
回来的王星兜里空空,精神也不好,那扛最荒诞的地方就在这,刑事那边要慢慢严谨取证,等好几年都正常,民事撤销要走漫长流程,可征信的惩罚,到期立刻就生效,半分情面都不讲。王星说刚回国那段本来就没工作,这笔债真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明知道这笔钱不该自己还,可在失信的恐惧面前,根本没得选,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得住这种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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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不是王星一个人遇到的事,那么多从缅北救回来的人,有多少身上背着这种被暴力逼出来的网贷?电诈分子抢了他们的自由,人都救回国了,还能通过国内的金融系统,接着吸他们的血。
国家花那么大的力气跨境救人,把同胞从魔爪里带回来,这只是救人的第一步。救人不能只救肉身,得把恶魔留在受害者身上的无形锁链斩断才行。不能让受害者自己吃哑巴亏,得从制度上补上这个漏洞。
可以给涉诈受害人开一个债务阻断的绿色通道,只要公安机关确认,这笔贷款是受害者被非法拘禁期间产生的异常贷款,就可以直接出具官方文书,送给网贷平台和征信机构。平台接到公函,立刻把这笔债冻结,停收利息,停止催收,也别给人记不良征信。把举证的担子从受害者身上拿下来,交给国家公权力去核查,这才合理。
网贷平台也不能把刷脸当成万能挡箭牌,出了事就全推给用户。现在很多平台为了冲规模,把审核流程缩了又缩,刷个脸输个验证码,几万块几秒钟就放出去了。可人脸识别再先进,也看不出屏幕外有刀子抵在借款人脖子上啊。那些IP突然跳转到境外、借款到账立刻转进陌生黑账户的异常操作,大数据真的一点都查不出来吗?该负的风控责任,不能全甩给受害者。
这些被逼出来的借款,本来就不该受害者买单。本来就是骗子抢的钱,直接把这笔钱算成犯罪数额,从骗子被查封扣押的赃款里出就行。追赃挽损的时候直接把这笔账平了,哪用得着受害者掏干家底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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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好的守法公民,遭了无妄之灾,被国家救回来之后,咱们的规则就该给人家撑腰,给人家温暖。不能冷冰冰把人接回来,转头就拿着账单堵在门口要钱。法治的意义本来就是惩恶扬善,帮好人撑腰,让坏人倾家荡产。打电诈不光要端掉境外的老窝,还得把扎在受害者身上的毒刺拔干净。
参考资料:中央电视台 《缅北电诈覆灭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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