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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安全防护不到位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10月起,北海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违法严查与安全宣传两手抓,织密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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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北海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辖区车流分布特点,在城市主次干道、商圈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重点路段,采取定点值守纠违与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方式,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覆盖常态化路面管控。执勤民警坚持教罚并举、教育优先,对现场查获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予以纠正。对情节轻微的违法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细致讲解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潜藏的安全风险与事故后果;对多次违法、情节严重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持续营造严查严管严控的整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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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关及各辖区大队警力,在城区早晚高峰重点路口同步开展劝导整治,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点位,引导违法驾驶人、过路群众扫码观看事故警示案例,直观感受交通违法带来的惨痛后果,普及安全骑行常识。同时,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和沿街群众发放安全骑行倡议书,现场讲解头盔正确佩戴方法与日常出行安全要点,引导群众自觉养成“骑车必戴盔、乘车系好带”的出行习惯,持续营造全市文明共治、安全共享的良好交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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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10月1日至10月15日,北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 219起,未系安全带125起,发放安全骑行倡议书2000份,劝导教育群众3500起。现曝光一批本次行动中查处的违法驾乘人员,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6年10月5日上午,驾驶人谢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北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铁山港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经现场核查,谢某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谢某某作出罚款35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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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6年10月10日上午,驾驶人王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北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铁山港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经现场核查,王某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作出罚款35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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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6年10月10日上午,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普通摩托车上道路上行驶,北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银海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经现场核查,张某某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作出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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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6年10月12日下午,驾驶人陈某驾驶小型汽车上道路上行驶,北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城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安全检查。经现场核查,乘坐人员陈某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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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北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常态化推进“一盔一带”专项治理,不断加大路面管控和宣传引导力度,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守护广大群众平安、畅通、有序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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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周家敏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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