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晚间,广农糖业(*ST广糖,000911.SZ)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当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3年至2024年财务造假,公司及5名责任人合计被罚款930万元。
该决定书载明,广农糖业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其一,全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鸥物流”)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
其二,2023年云鸥物流个别业务未实际交付货物,却开具出库单、发票并确认收入;2024年该业务终止后未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两项事实导致广农糖业2023年、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355.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9.5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0%、119.20%。
2024年则虚减营业收入240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69.3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4%、72.50%。
2026年4月29日,广农糖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广农糖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罗应平(广农糖业时任董事长)、刘宁(时任董事、总经理)、黄毅(时任董事、总会计师)分别被处以200万元、110万元、80万元罚款。
周新华(时任副总经理)、莫庆联(云鸥物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各被处以7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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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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