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原告尔某诉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7年1月4日14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董某。本次涉互联网支付服务领域的纠纷开庭,也将为相关支付服务场景下的权责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尔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7-01-04 14: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二十二法庭(B4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5429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董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属于支付服务相关的合同纠纷范畴,目前公告披露信息中暂未明确涉及具体项目名称与涉案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7年1月4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在指定法庭开展庭审,后续案件的审理走向与裁判结果,将直接关联支付服务双方的权责划分,也将为同类支付服务合同类纠纷的处置提供可参照的司法实践案例。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点评分析
本次支付宝作为被告的支付服务合同纠纷开庭,虽暂未披露涉案细节,但案件由属地专业金融审判庭审理,其裁判结果将明确支付场景下平台与用户的权责边界。对支付宝而言,妥善处置该纠纷既能完善自身服务合规体系,也能为行业同类纠纷提供参照,助力支付服务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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