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自然人林某作为原告,将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定于2026年12月21日14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相关庭审安排已通过官方开庭公告渠道对外公示,后续庭审进展将直接关系到涉事双方关于网络服务权责划分的认定结果。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林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2-21 14: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九法庭(B3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24263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丁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属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范畴,目前公示的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24263号,开庭时间定在2026年12月21日下午14点,该案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在张江第十九法庭开展庭审,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争议金额,后续随着庭审推进,相关网络服务场景下的权责界定细节将逐步明晰,也将为同类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点评分析
该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庭审公示,对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而言,既是对其现有网络服务权责规则的一次司法检视,后续庭审结果将进一步明确平台与用户的权责边界,也能倒逼企业优化服务协议条款、补齐服务流程短板,同时相关裁判标准也可为行业同类纠纷处置提供参考,助力企业合规运营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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