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断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美宜佳便利店门店照片,并配有“我到梅姨家了”“救命,我发现了梅姨家”等文字,玩起谐音梗,引来网友跟评。10月16日,美宜佳客服人员向纵览新闻(报料邮箱:zlxwbl@163.com)表示,公司已关注到此事,并已反馈至公关法务等相关部门处理。
纵览新闻注意到,最近,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美宜佳门店外的照片,并在图片下方写着“我到梅姨家了”“救命,我发现了梅姨家”“我发现梅姨家了”等文字内容,引起不少网友跟评、评论。有视频点赞量已达9万多,评论2700多条。有网友担忧如此玩谐音梗可能有损品牌形象,涉及法律问题。也有网友认为,大家只是娱乐调侃,并无恶意,不必过分敏感。
记者看到,相关视频、网帖的评论区已有网友晒出玩梗视频被禁止播放的截图。还有网友晒出一则被投诉举报的截图页面。截图显示,被投诉的侵权类型为“损害企业商誉”。投诉描述中写道:近期,我司发现各平台存在大量将“美宜佳”与“梅姨”(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拐卖儿童犯罪人员)恶意关联、谐音恶搞的不实内容,编造散布“美宜佳是梅姨家”等信息,严重误导公众,导致消费者对我司品牌产生负面联想,品牌声誉严重受损。美宜佳系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连锁便利店品牌,与“梅姨”及其相关案件无任何关联。上述行为已违反《民法典》《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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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友发布的信息。(来源/网友发布视频截图)
10月15日,纵览新闻联系到美宜佳,客服人员表示,会反馈给公司法务部门进行核查,“如果刷到相关类似视频,可以直接在视频平台进行举报。”16日上午,美宜佳客服人员回复记者,公司已关注到此事,反馈至公关及法务等部门正在处理,目前具体处理措施还不清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此类谐音玩梗已经超出正常娱乐范畴,用戏谑、恶搞方式故意引导公众将负面印象与某品牌挂钩,构成名誉侵权。付建表示,“梅姨”是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这种关联极易使公众产生负面联想,指向性明确。博主刻意引流造势,还涉嫌商业诋毁。美宜佳可诉请删除内容、赔礼道歉并索赔。他提醒,网络玩梗绝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据央视新闻报道,广州市公安局今年3月21日发布消息,经过警方不懈努力,“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
9月8日,多家媒体报道,“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受害人申军良透露“梅姨”真名为谢家梅,2025年在广州城中村落网。其落网前住在不足10平米的出租屋内,生活拮据,靠捡废品和卖水果为生。
来源:纵览新闻
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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