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广州,一天的时间里,发生了两起出租屋起火的事件。而且原因还一样,都是住户把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带回家里充电引起的。
万幸,都没有人员伤亡,两起事件的当事人,因为过失引起火灾,分别被行政拘留10日。
电车上楼的问题,相信每个人都不陌生。在我们住的小区,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物业换了好几波了,可电车上楼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尤其下雨天,整个一楼大厅,黑压压一大片,全是电动自行车。一开始,还有人去管,久而久之,也就没人管了。
我们来看看规定是怎么写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电车,电池不进楼、不入户,这可不是倡导一下,是明明白白写在规章制度里的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需要强调的是,就算烧的只是你自己的家,同样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发现没?
这真的是个很严肃,后果很严重的问题。从今天起,需要你我都重视起来。
电池不进楼、不入户。这是底线,是必须遵守的死规矩。
更不要在门厅、楼道、疏散通道停车,充电。那些下雨就把车推进门厅的,电车没那么娇气,雨浇一下,坏不了。
有人说了,不让上楼,我去哪充电?
这的确是个问题,好多小区对电车的停放,充电并不是很完善。车棚没空位,充电又收费,这是另一个问题,涉及物业管理,民生项目落地。但无论如何,都不是你电池进屋的理由。
正确的充电方式是,去集中充电场所,并且要认准有充满后,会自动断电的充电设施。绝对不能飞线充电,更不能改装,购买没有合格证明的电池和充电器。
规定早就有。电车,电池上楼的事儿,一直也没断。
前两天,刷到一个视频,一个小姑娘,怒喊公共场所吸烟,成了大众的嘴替。
也希望有一位勇者,能把电车上楼这事儿,结结实实地,发出一声爆裂的怒吼。
不然的话,你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去赌楼下的那块电池,质量稳定,过关。
参考资料
[1]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广东广州:一天两起!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起火,2人被拘.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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