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泰格医药(300347.SZ)10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浙江证监局查明,2019年9月20日,泰格医药控股股东叶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晓春合计持有泰格医药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2026年5月12日补充披露。
浙江证监局认定,叶小平、曹晓春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决定对叶小平、曹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其中对叶小平处以50万元罚款,对曹晓春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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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官网显示,叶小平为泰格医药联合创始人、董事长,拥有英国牛津大学免疫学博士学位,在西安杨森、施贵宝、罗氏的医学注册部工作达10余年,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医学注册总监6年。
曹晓春为泰格医药联合创始人、董事、执委会主席,拥有35年以上药品研发和临床研究工作经验,拥有浙江中医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以及执业药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曹晓春还多次入选 “福布斯中国杰出商界女性100”。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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