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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引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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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当事陈医生称,当时已叫号的患儿是车祸伤,病情相对更严重,与他发生冲突的家长是后面一个号,说孩子血流不止要求先看病,但经初步诊断发现患儿伤口敷料干结,并无持续流血的紧急情况,便让家长等待叫号。
这名家长要求插队不成,就在诊室门口打电话投诉了陈医生。
后来,这位家长又来找陈医生看病。陈医生说:“你一边投诉我,一边又来找我看”。
陈医生表示,“我并没有耽误就诊,只是按顺序叫号进来,一旦投诉我,门外患者扎堆,这个时候我是去处理投诉,还是正常治疗就诊呢。真正着急的病人,我们会优先处理的,这种没有依据的投诉会给我们造成很大的麻烦”。
据悉,这位家长冷静下来后,给医生道歉,并表示自己太着急了。陈医生介绍,由于当时家长电话没打完,所以投诉没成立。
事件发酵后,不少网友感慨,类似占用公共资源的投诉在现实中并不少见,给医护人员制造了很多压力;有网友提议完善投诉约束机制,对恶意投诉设置相应惩戒;更多人提出警惕“谁投诉谁有理”演变为社会潜规则。
临床医生苦投诉久矣
10月13日,《医师报》刊文《关注 | 投诉医护比投诉外卖小哥还简单?要给恶意投诉按下“刹车键》,文中提到:
2019年施行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定期统计投诉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与年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评优评先等相结合。“《办法》并未将恶意投诉纳入信用约束,导致出现违法失德成本低,正当维权成本高的倒挂格局。”河南中医药大学三附院辛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12345市民热线也以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为核心考评指标,投诉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也会影响考评成绩,有时医院即使做出合理解释、坚持诊疗原则,也可能因对方“不满意”而承受考核压力。
在社交媒体中,某医院医患办工作人员表示:听过全医院最多的抱怨,见过最“炸毛”的家属,例如怀孕患者因腹痛来院就诊,被医生告知有先兆流产风险,医生被投诉诅咒患者等。有医生直言“在医院投诉医护比投诉外卖小哥还简单。”
甚至有患者将投诉视为获取特殊待遇的工具。有患者发帖讲述其通过投诉获得规则之外的便利,下面有多位网友回复“下次我也投诉试试”等类似内容。“医院为了平息事端而破例,反而会成为其他患者要求让步的依据。”
2025年发表于Journal of Patient Experience的一项研究,分析了我国西南地区一家区域综合医院2023至2024年经12345转交的1221份工单,其中843件为正式投诉,医院管理问题占39.50%,医疗质量和服务沟通问题分别占30.96%和20.40%,涉及排队、设施、后勤服务等多个环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日间诊疗中心主任刘明曾因候诊时间过长遭遇投诉。有患者预约上午10点就诊,却等到接近11点才看上病。刘明解释,尽管门诊对接诊时长有要求,但患者不是标本,每个人的病情、治疗方案和沟通需求都不相同。有时多解释几句病情、多交代一些注意事项,就会超出预定时间,后面的就诊安排也随之顺延。“为了把挂号的患者都看完,我也经常无法准时下班。”他说。
刘明坦言,作为医生,也不希望被投诉,但投诉既然发生了,也会积极解决,如果有些问题超出我们的处理能力,无法通过直接沟通解决,就会上报相关业务部门,请其他部门协助处理。对于一些难以沟通的情况,或者患者希望得到更高层面回应的情况,会向其他相关部门反馈,再由医院进一步沟通、协调和回复。
卫健委官宣:
医生遇暴力可停诊,
滥用投诉将上失信黑名单
2026年9月15日,湖南省卫健委发布《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建议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共七章三十条的草案,从预防、处置、秩序维护、风险分担四个维度作出系统规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三条“硬核”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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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生遇暴力威胁可暂停诊疗。草案明确赋予医务人员紧急避险权: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或现实侵害时,在不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可立即暂停诊疗、采取避险措施,科室须同步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警。与之配套,医疗机构未支持医务人员紧急避险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分相关责任人。
第二,索赔超2万元不得“私了”。草案划定协商处置红线:分歧较大或索赔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应当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医疗机构违规自行协商赔付的,同样纳入追责范围。这一设计意在让赔付回归事实与责任本身,切断“闹而获利”的链条。
第三,滥用投诉将上信用黑名单。草案提出,患者及其近亲属不得滥用投诉权利;对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滥用投诉权利的行为,经依法认定后,相关违法信息将归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实施失信惩戒。与此同时,医院必须畅通投诉渠道,落实首诉负责制,不得推诿、拒绝患者投诉。
草案还列举了十一类禁止行为,线下涵盖围堵医院、摆设灵堂、殴打恐吓医护;线上则明确禁止断章取义剪辑诊疗片段、编造传播虚假医疗信息,将“网络医闹”纳入规制范围。
这份草案的出台,并非孤立的立法动作,而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治理逻辑转向的集中体现。
2026 年,在国家层面政策定调之下,全国多地卫健委联合公安、网信部门,集中开展恶意投诉、网络医闹、职业恶意索赔专项整治。
6月8日,14 部门《2026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首次把 “网络医闹” 正式纳入纠风清理对象,明确要求地方卫健、公安、网信协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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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件明令禁止9类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对编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的媒体或个人,以及危害医务人员安全的相关主体,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刑事、民事责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规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陕西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已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禁止侮辱威胁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内设灵堂、堵塞通道等七类“医闹"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安徽阜阳、宿州等地发布通告,专项整治网络医闹、软暴力滋扰、恶意索赔、批量模式化投诉。整治对象:编造网络谣言抹黑医护、电话短信轰炸威胁、雇人闹事、伪造证据索要超额赔偿、“职业维权人” 教唆多头批量投诉。
让医生少一些反复澄清、自我保护的消耗,多一些依据专业判断开展诊疗的底气,归根结底是为患者争取更可靠的医疗服务。草案的诚意已经摆出,接下来要看的是:接到投诉后是否认真辨明事实,发现侵权后是否及时处理,医务人员求助后是否得到有效支持。这三问,才是检验制度成色的真正标尺。
来源丨华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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