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易大宗(01733)发布公告,于2026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象屿股份订立反担保合同I,本公司同意按其持有的象晖能源49%股权比例,就银行担保合同I项下象屿股份就相关银行授信可能向指定银行A支付的相应比例的担保金额以及向指定银行A支付的任何赔偿款、任何应计利息、任何违约金、赔偿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开支,向象屿股份提供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或1421万美元的反担保I。
于2026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象屿股份订立反担保合同II,本公司同意按其持有的象晖能源49%股权比例,就银行担保合同II项下象屿股份就相关银行授信可能向指定银行B支付的相应比例的担保金额以及向指定银行B支付的任何赔偿款、任何应计利息、任何违约金、赔偿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开支,向象屿股份提供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反担保II。根据反担保合同II,本公司及象屿股份一致同意终止2025年9月反担保合同II,立即生效。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5条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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