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用户规模已达1.73亿人,占网民整体的15.4%。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天举行发布会,通报该院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审理情况,其中名誉权侵权案件占比超过七成,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指出,部分老年人对于网络空间的表达边界认知不足,易引发网络侵权纠纷。
通报显示,2018年9月9日成立至今,北京互联网法院累计受理涉60岁以上老年人网络侵权纠纷4671件,累计审结4667件,其中68%的案件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这些案件中,名誉权侵权案件占比超过70%。仪军表示,案件集中表现为两类典型场景,分别是陌生网络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侮辱、诽谤言论,以及传统线下纠纷线上化,即因家事、邻里纠纷等琐事,熟人朋友之间在业主群、家庭群等多人聊天群组内互相指责、贬损攻击。
“受数字素养不足或用网习惯欠佳影响,部分老年人易混淆合理表达与网络侵权言论之间的边界。”仪军分析说,由于老年人对于网络言论的传播效力与法律后果认知不足,误将多人聊天群组当作传统家庭、熟人间的私下交流场合,因家庭、邻里间的“鸡毛蒜皮”琐事,在网络空间随意宣泄情绪,发布指责、贬损性言论,从而引发网络侵权纠纷。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张连勇分享了该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60多岁的表兄弟因赡养老人的纠纷产生矛盾,创建微信群并在群内互相辱骂,双方均认为对方在微信群内发布的言论侵害自身名誉权,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法院认为双方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侵害,判决双方均要书面赔礼道歉并在涉案微信群内公开道歉信,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
张连勇表示,本案系围绕尹某某与魏某为赡养和孝顺老人的问题而起,共同关心关注老人的抚养和健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值得提倡的精神美德,作为老人共同的亲属,双方在发生争执和争议后,不应通过互相谩骂和指责的方式,而应心平气和地予以解决,为创建良好和谐的家风和亲属关系共同努力。
此外,在“业主微信群内贬损物业公司案”中,法院认定老年人无正当根据,编造物业服务劣质等虚假言论,并发布在小区业主群内的行为,构成对物业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在“恶意评价电商商品案”中,法院认定老年人在商品评价区使用侮辱性语言、编造虚假差评,贬损经营者商业信誉的,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仪军提示老年人,发布网络言论,在群组讨论公共事务、跟帖评论、发表评价时,均应当以事实为据,理性表达、文明发声。牢固树立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的法律意识,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各类私人纠纷,避免在公开网络平台诋毁他人名誉、泄露他人隐私、肆意宣泄情绪。当老年人发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第一时间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必要时通过申请公证等方式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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