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方被判合同诈骗,合同不当然作废。法释〔2026〕19 号第十七条规定,行为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有关合同的效力以及是否对被代理人等发生效力,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认定。第十八条另设规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拿法人名义订约、损害其利益,构成犯罪的,当事人援引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主张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刑责归行为人,效力归民法典,两条线各走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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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判下来了,我这份合同是不是自动作废
不当然作废。本规定第十七条立的不是效力结论,是判断标准。签合同这事定了罪,合同本身有效没效、对被代理人有没有拘束力,统统回到民法典去判断。一份刑事判决书,管不着合同的效力。
两个程序盯着的不是同一件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管的是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的当口骗走对方财物这类行为,后果由他本人承担。
合同效力这一层,看的是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怎么摆。要按民法典里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那套规则,一条一条过: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有无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过出来的结果不是固定的。有效、可撤销、无效,三种都有可能。第十七条被误读最多的地方,是把它当成涉刑合同一律有效的通行证。条文写的是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认定,交回的是判断权,不是结论。
这个区别落到钱上,差别很大。合同有效,守约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违约金与担保责任一并跟上。合同一旦被判无效,请求权基础换成返还与赔偿,担保也随之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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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罪还认合同效力,这两件事不打架吗
不打架。官方在答记者问里给的理由是:签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与涉刑合同是否有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别依据刑法、民法典判断。给行为人定罪是对他的否定评价;认下合同效力,为的是更好维护被害人利益。
答记者问接着说,二者并不矛盾,符合法秩序统一。同一套法律体系内部,刑事上否定这个人的行为,民事上保留合同的拘束力,瞄的是同一个目标,让被害人的损失有处可偿。
官方还举过反着做的后果。碰上贷款诈骗、骗取贷款这类犯罪的合同,要是简单地以构成犯罪为由认定贷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会跟着一起无效,这显然不利于维护被害人利益。
这个例子点破了实务里的连锁反应。主合同一垮,跟着主合同走的担保合同一起垮,债权人最靠得住的那道保障反倒先没了。把效力判断交回民法典,保住的就是这一道。
合同效力回到民法典,重点看哪三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四条,共三条。
1.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跟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是主张无效的常规路径,第十八条第一款的情形不适用。
2.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之后怎么办,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按过错赔偿损失。
3.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跟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与第十八条第三款对得上。
三条各管一摊。第一百五十四条管能不能打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管打了以后钱怎么算,第一百六十四条管串通这笔账由谁背。
另需留意第一百五十四条的适用边界。它并非涉刑合同的通用无效条款,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已为法定代表人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形另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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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跟外人串通签合同,公司要不要认
走本规定第十八条的三款规则。这一条管的是这样一类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跟相对人串通好了,拿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把合同签下来,坑的是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且构成了犯罪。
1. 第一款:当事人援引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第二款: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是否发生效力,不由相对人单方说了算。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外只有一种:该法人、非法人组织予以追认。
3. 第三款:具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法人、非法人组织因此受到损失,请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与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款最容易被念反。它否掉的是援引第一百五十四条主张无效这一项请求,不等于反过来把合同判成有效。效力怎么定,仍看民法典的其他规则。
第二款换了问法,解决的是合同能不能约束法人。官方的说法是统一按滥用代理权规则处理:代理人拿着代理权与相对人串通,合同就拴不住被代理人,除非被代理人自己追认。
两款各管一段。前一段回答能不能用第一百五十四条把合同打掉,后一段回答合同能不能约束公司。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理由和后果却不一样。
公司被自己人坑了,这笔损失找谁要
可以主张连带责任。第十八条第三款给出的这条路径,针对的正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因恶意串通而受损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连带两个字,值钱在选择权。法人可以挑任何一方要全部赔偿,不必先算份额再一家一家追。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在这里对得上。该条规定,代理人跟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手里还留着一张牌:追认。第十八条第二款留了这个口子,法人追认的,合同对法人发生效力。追不追,由企业自己判断,看哪条路更能止损、更能稳住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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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最终被认定无效,钱怎么算
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确定。该条给了三项后果: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要还回去;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折价补上;谁有过错,谁就赔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两边都有过错的,各自担相应的份额。
过错怎么算,在涉刑案件里最要紧。合同因涉刑被否定效力之后,损失在双方之间按什么比例摊,看的是各自的过错,跟谁先报案、谁先起诉没有关系。
刑事程序里的追缴、责令退赔,是另一笔账。本规定第九条给的是扣减规则:通过刑事追缴、责令退赔已经返还或者赔到的那部分,在民事裁判里或者到了执行阶段,都作相应扣减。
对债权人而言,这意味着不必在刑事与民事之间二选一。但也别指望同一笔损失拿两遍。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 号,2025 年 8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955 次会议通过,2026 年 9 月 22 日起施行)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作者:张月君,北京北嘉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文仅作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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