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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发布
2026年襄阳市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公告原文
根据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情况,经市住新局同意,我单位将对“东城逸景”“紫薇学府”“祥云”“汉江水云间”“邓城芳草园”“连山湖畔”“青隽城”“东津世纪城”“创智苑”等24个小区3632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本次集中配租面向对象为符合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
二、申请时间
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1月13日(线下受理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与能否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及参与摇号并无关联,请勿抢先申报、扎堆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即可。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渠道:申请人登录“鄂汇办”APP手机端或搜索互联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按程序申请办理。
(二)线下渠道:
1.申请人前往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2.申请人就近前往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协助线上办理。
四、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家庭在市区无住房(住房包括已签订备案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及非住宅房屋)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十五平方米,且目前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近两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申请家庭在市区有宅基地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襄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结果为准)。
(二)申请人在襄阳市市区有固定职业,在襄阳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且发布公告当月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已在市区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十五年的申请家庭,视为符合社保缴纳条件(新就业无房职工不受缴纳时长限制)。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襄阳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即4201元),家庭成员仅一人的,收入标准上浮20%(即5041元);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襄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即7226元);申请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需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方法》如实申报全口径工资总收入。
(四)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机动车辆的,每台车辆本身价值须在十二万元以内(机动车辆价值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税票为准),车辆总数不超过两辆;申请家庭名下拥有二手机动车辆的家庭须提供二手车交易相关材料;申请家庭成员名下车辆已经报废的,需提供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注销证明材料。
(五)申请家庭唯一住房被征收,选择产权调换的,不能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唯一住房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必须提供征收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面积补偿款(基础补偿款与楼层调节系数金额之和)不超过四十万元(不含搬迁奖励等补助)。
(六)新就业无房职工为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即技校、职高、普高、高职高专、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七)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申请人因离异而单身的,离异时间需满一年。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文件。
(四)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下载方法:鄂汇办-社保-事业单位/企业职工-个人参保证明)。
(五)《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选择及使用承诺书》《房屋征收情况承诺书》《车辆情况承诺书》(详见附件4-6,可自行下载)。若瞒报家庭成员名下征收、车辆等情况,经核实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以上材料中(一)(二)(三)项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有其他相关有效材料(如低保证、优抚证书、危房鉴定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可一并提交(若仅缴纳襄阳市市本级医疗保险,提供医疗保险参保明细表)。
六、配租流程
(一)集中受理
申请人需在公告明确的申请时限内,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逾期未提交、资料缺失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纳入本次集中配租范围。
(二)审核
集中受理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人社、不动产、公安、公积金等职能部门,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承租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家庭。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短信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佐证材料至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市更新窗口提交申诉;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诉权利,审核结果生效。
(三)公示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房屋征收信息、车辆信息暂时除外)的家庭名单将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进行公示,申请家庭可以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查看名单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确认承租资格,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审核合格家庭,并将其纳入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摇号库。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持续对申请家庭名下房屋征收情况、车辆情况进行查询,一经核实申请家庭因房屋征收情况、车辆情况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随时予以取消摇号资格,名单不予纳入配租摇号库。
(四)配租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公开摇号,符合条件且纳入本次摇号库的家庭将参与摇号。摇号期间,全程动态核查申请家庭资格,一经查实家庭房屋征收、车辆登记等情况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即时取消其摇号及配租资格。摇号结果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进行公示。摇号过程接受公证机构、新闻媒体以及申请人代表现场监督,确保流程公平、公正、公开。
(五)入住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车辆管理部门反馈房屋征收、车辆核查相关信息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所有摇号中签家庭开展最终资格核验,汇总名单并报请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复。批复完成后,为最终符合保障条件的摇中家庭发放入住通知书并依规办理后续入住手续。
七、房源情况
此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24个小区3632套。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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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可查看待配租房源详细位置)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等相关信息请以“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襄阳住新”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凡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由收取任何费用的单位及个人均属于诈骗行为,申请人可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或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进行举报,同时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电话:0710-3221336(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0710-3250097(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二)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办理,任何承诺可代为办理的行为均属于诈骗行为。申请人可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或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进行举报,同时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电话:0710-3221336(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0710-3250097(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三)参与本次配租的24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房屋租金标准按照《关于公布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襄住新〔2025〕209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线上申请操作指南(鄂汇办APP)
2.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线上申请流程图(湖北政务服务网)
3.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4.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选择及使用承诺书
5.房屋征收情况承诺书
6.车辆情况承诺书
7.单身未婚承诺书
8.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9.高频热点问题“一问一答”
10.2026年襄阳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小区看房联络表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查看附件并下载: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线上申请流程视频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线上申请流程图(湖北政务服务网).docx
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pdf
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选择及使用承诺书.pdf
房屋征收情况承诺书.pdf
车辆情况承诺书.pdf
单身未婚承诺书.pdf
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pdf
高频热点问题“一问一答”.docx
2026年襄阳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小区看房联络表.xlsx
来源: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运 营:襄阳房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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