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多起强奸杀人案的凶手王书金当庭发问法官:我确实弄死了四个女人,为什么你们只起提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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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王书金被执行死刑》、《坚持证据裁判标准 严格落实疑罪从无 ——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就王书金死刑复核一案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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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里,空气凝重得仿佛能拧出水来。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记者、家属、旁听群众,目光齐刷刷地投向被告席。

那个男人瘦瘦小小的,穿着囚服,头发剃得很短,脸色蜡黄。

他叫王书金,1967年出生在河北广平县,看着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但他不是什么普通农民——他手上沾着几条人命。

这一天,是王书金案的庭审日。

公诉人正在宣读起诉书,一条条列举他在广平县犯下的罪行。

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王书金也供认不讳。

庭审进行到关键环节,审判长准备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就在这时,王书金突然站了起来。

他猛地挣脱身旁法警的约束,冲着审判席嘶吼起来。

一个被判死刑的罪犯,不喊冤,不求饶,反而在法庭上拼命证明自己犯下的罪行比起诉书写的还要多。

他到底想干什么?

他口中那些未被起诉的罪行,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一切都在暗示着这场庭审的严肃性——这是一起命案,几条人命的案子,即将尘埃落定。

但谁也没想到,尘埃落定之前,还会掀起如此巨大的波澜。

法庭上的这一幕,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涟漪层层扩散,最终掀起的波澜,远超所有人的想象。



【一】广平魔影

1993年的河北广平县,是个典型的北方农业县。

村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平淡却安稳。没人想到,一个藏在人群中的恶魔,正在悄悄伸出魔爪。

王书金就是这个人。

他1967年12月1日出生在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小学文化,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1982年9月18日,15岁的王书金因犯强奸罪被广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发配到唐山少管所服刑。

1985年7月14日刑满释放。

少管所的三年没能让他改过自新,出狱后他不仅没收敛,心里的恶念反而越来越深。

在其父亲安排下,1990年,22岁的王书金通过姐姐换亲的方式娶了媳妇,但夫妻关系长期不睦。

家庭矛盾让他心里的阴暗面进一步膨胀,他开始在外面游荡,盯着村里独行的女性,内心的犯罪冲动日益强烈。

村里人总觉得这个人不太对劲,但都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

他沉默寡言,独来独往,干活时总是一个人待在角落,眼神飘忽不定。

邻居们偶尔提起他,都会不自觉地压低声音,仿佛多说一句都会招来不好的事情。

那时候的广平县还很安静,田间地头总是能看到劳作的村民,村口的老槐树下总坐着几个晒太阳的老人。

王书金就生活在这片看似平静的土地上,没人知道他心里藏着怎样阴暗的想法。

他的村庄不大,家家户户彼此认识,但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沉默寡言的邻居,已经在心里酝酿着怎样的罪恶。

1993年11月29日上午,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至泊头村之间的王封干渠桥北侧,王书金正在地里干活。

被害人张某甲途经此地,王书金盯上了她。

他将张某甲挟持至附近一变压器房南侧,实施了奸淫。

因害怕罪行败露,王书金残忍地掐住张某甲的颈部,还用张某甲的腰带勒住她的脖子,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随后他用铁锨将尸体掩埋,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这是他的第一起命案。尝到了掌控他人生死的滋味,王书金彻底沦陷。

从那以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作案频率也越来越高。

警方后来在审理中发现,王书金有收集女性衣物的怪癖,每次作案后都会带走受害者的某些物品,这种行为模式进一步印证了他心理的扭曲程度。

他像一个猎手,在广平县的乡村小路上悄悄巡视,寻找下一个目标。

那些被带走的衣物,被他藏在家里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成为他炫耀自己“战利品”的秘密收藏。



【二】血色秋日

仅仅过了两年多,1994年11月21日上午,同样的套路再次上演。

王书金在广平县十里铺乡泊头村至杜村的路上拦截了被害人刘某某。

将其掐昏后背至附近一水垄沟内实施奸淫,为掩盖罪行,再次扼压刘某某颈部并朝其胸腹部连跺数脚,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之后他用铁锨将尸体掩埋。

刘某某的死,让十里铺乡的气氛变得更加紧张。

村民们开始互相结伴走路,天黑后尽量不出门。

妇女们出门要结伴,孩子天黑前必须回家,整个村庄笼罩在一种说不清的恐惧之中。

村口的大街上,偶尔能看到几个胆大的汉子提着棍棒巡逻,但效果甚微。

犯罪就像一场瘟疫,在平静的乡村里悄然蔓延。

可王书金似乎并没有收敛的意思。

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作案手段也越来越残忍,仿佛死亡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一件需要犹豫的事情。

他开始在白天作案,选择在中午人相对较少的时候下手,这让警方排查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村民们越来越不安,有人提议组织联防队,有人建议搬走,但大多数人选择留下来,指望警察能早日抓到凶手。

派出所里,值班民警日夜轮守,走访了上百名村民,收集了大量线索,但始终没有找到关键证据。

案件的进展缓慢,让本就紧张的局势更加压抑。

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中午,王书金在广平县十里铺乡闫小寨村东南地,拦住骑自行车途经此处的被害人贾某某,挟持至附近玉米地内实施强奸。

之后他企图掐死贾某某灭口,因贾某某拼命呼救,王书金惊慌逃离现场。

贾某某捡回了一条命,但心里的阴影恐怕一辈子都抹不掉。

她跑回家时浑身是伤,话都说不完整,只断断续续提到一个男人的身影和那件熟悉的衣服。

村里人听了之后更加恐慌,可谁也想不到,这个恶魔还在附近游荡,随时可能再次出手。

贾某某的遭遇让村民们意识到,这个凶手不仅杀人,还会对活着的人施以暴行,他的残忍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还有一起,发生在1995年农历八月初的一天傍晚。

王书金骑自行车在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村东撞倒被害人张某乙后,将其掐昏抱至附近一麦秸垛旁实施奸淫,又扼压其颈部并朝胸腹部连跺数脚,致其窒息死亡,随后将尸体抛入附近玉米地的一口枯井内。

从1993年到1995年,短短两三年间,王书金在广平县犯下四起罪行:三死一伤。

四个原本幸福的家庭,被他彻底摧毁。

那段时间,广平县的老百姓尤其是女性,天一黑就不敢出门。

可王书金呢,他白天照样下地干活,晚上照样回家睡觉,看起来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法院后来的裁判文书显示,王书金的这几起奸杀案都不存在预谋,系临时生出歹意而做出的犯罪行为。

警方曾在1995年秋天张某乙被发现死于枯井后,对全村青壮年男子逐一排查,王书金成了重点怀疑对象。

但王书金从小没有留过照片,户口本上也没有照片,加上他没有身份证,警方发通缉令时只能描述基本信息,没能及时锁定他。

王书金趁机逃匿,从此消失。



【三】亡命天涯

王书金逃了。

他离开了广平县,到处打工,干过苦力,每到一个新地方都装得老实巴交。

可骨子里的那股邪气是藏不住的,他依然会盯着独行的女性,只是在外面变得更加谨慎,没再轻易下手。

外面的日子并不好过。

他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社交关系,走到哪里都像个异类。

他试过做小生意,试过在工地干活,但都干不长。

每到一处,他总是独来独往,夜里睡在草堆里或废弃的房子里,白天起来找点活干,吃点剩饭剩菜。

这种流浪生活持续了将近十年。

他换过好几个名字,用过假身份证,但警察系统的数据库里始终有他的前科记录,走到哪里都像是踩在刀尖上。

他偶尔会做噩梦,梦里全是那些遇害女人的脸,醒来后一身冷汗,不得不爬起来抽烟压惊。

岁月如梭,转眼到了2004年。

广平县的日子恢复了平静。

王书金在外面游荡了一圈,发现哪里都不能让他安心,还是决定回广平县。

他重新过起了种地打零工的日子,表面上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村里有些老人偶尔提起当年的事,说起那些遇害的妇女,说起那个至今没有抓到的凶手。

王书金听到这些话题时,总是装作不在意,低头抽烟。

可他的手指,会在口袋里不自觉地发抖。

他怕。他怕有一天自己会被认出来,会被抓住。

这种恐惧像影子一样跟着他,让他夜不能寐,让他每一次听到警笛声都浑身僵硬。

2005年1月17日,河南荥阳。

王书金在这儿打工已经有一阵子了。

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以为过去的那些事早就被时间冲淡了。可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爱开玩笑。

荥阳警方在一次例行排查中盯上了王书金。

警察把他带到派出所后,他一开始还想装傻,说自己就是个打工的,没干过什么坏事。

可警察阅人无数,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虚。

王书金的档案里有一条前科记录——1982年因强奸罪被判刑三年。

这个有前科的流窜人员,在荥阳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固定住所,本身就足够引起警方的注意。

审讯室的灯光惨白,照在王书金那张憔悴的脸上,显得格外阴森。

一开始他还嘴硬,说自己只是普通打工的,不认识什么广平县的人。

但民警把他前科记录拍在桌上的时候,他的脸色变了。

那是一份泛黄的档案复印件,上面清楚地写着他的姓名、出生日期、犯罪记录和释放时间。

民警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你叫什么名字?你从哪里来?你以前做过什么?

每一个问题都像一把锤子,敲在王书金心上。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民警以为他不会开口了。

然后,他叹了口气,那口气仿佛压了他整整十年。 在审讯室里,沉默了许久,王书金突然叹了口气,说他交代,他都交代。

这一开口,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他把1993年到1995年在广平县干的那些事,一五一十全说了。

时间、地点、手法,说得清清楚楚,连尸体埋在哪儿都交代了。

办案的民警听着,手里的笔都停住了。这哪是普通的罪犯,这分明是个连环杀人魔。

王书金供述了四起案件,其中三起致人死亡,一起未遂。

每一起的时间、地点、作案细节,都与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严丝合缝。

办案人员不得不承认,这个人,就是广平县那几起奸杀案的真凶。

时任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的郑成月接手了此案。

他是1995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回乡参加工作的,可以说是王书金案的老办案人员。

2005年1月18日凌晨,他接到电话后,带着刑侦队长和司机,凌晨两点从广平出发赶往荥阳。

见到王书金时,王书金说了一句“带我回家吧,我想家了”。

郑成月把他带回了广平。

回到广平后,郑成月安排人对王书金的供述逐一核实。

他让王书金指认了各起案件的作案现场。

王书金对现场的描述——尸体位置、掩埋地点、周围地形——与卷宗中的现场勘查记录高度吻合。

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楚。

案件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应有的方向发展。

郑成月把卷宗整理好,准备移送检察院。

他以为这件事很快就会画上句号。可他没想到,王书金在供述中随口提到的一件额外事情,会在不久之后引发一场席卷全国的司法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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