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7号)、《德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德医保发〔2025〕3号)等文件规定,山东俱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德州一百三十三连锁店等12家医药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德州九州通三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化东路连锁店、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连锁五十一店、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连锁十九店门诊统筹服务协议同时解除,现予以公布。
![]()
![]()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 10 月16 日
来源:德城区医疗保障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