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近期,浙江省消保委从日常投诉中发现多起以“免费旅游”“康养考察”为名,诱导老年消费者及单身、离异等群体在异地购买所谓“海景养老房”的消费纠纷。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养老焦虑、信息不对称及异地维权困难等弱点,通过虚假宣传、隐瞒关键信息、设置霸王条款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警惕“低价旅游+看房”套路,理性对待养老需求
部分开发商或中介机构以“XXX元包机票住宿”“免费康养体验”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前往异地,实则将旅游行程压缩,重点安排楼盘推销。消费者在封闭环境中易受群体氛围影响,产生冲动消费。省消保委建议:
不轻信“限时优惠”“错过再无”等营销话术;
养老购房属重大决策,务必与家人充分沟通,切勿因“给家人惊喜”等话术隐瞒家人独自签约;
对“智慧养老”“免费护工”“包租返租”等承诺保持审慎,要求将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明确写入合同。
二、核实房源资质与配套设施,谨防虚假宣传
开发商常夸大项目配套,如宣称“森林氧吧”“智慧养老系统”“社区食堂”等,实际交付时却以“需额外付费”“未达条件”等理由推诿。省消保委建议:
通过当地政府规划部门官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渠道核实项目用地性质、规划许可及预售资质;
实地考察周边真实环境,警惕“工业区包围”“配套缺失”等问题;
对样板间展示的智能设备、服务承诺,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交付标准及违约责任,避免“口头承诺不作数”。
三、审慎签订合同,拒绝“霸王条款”
部分购房合同封面标注“住建局监制”,但实际为开发商自行拟定的格式文本,往往暗藏“销售人员承诺作废”“单方违约高额赔偿”等不公平条款。省消保委建议:
签约前逐条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责任、退房条件、配套承诺等关键条款;
要求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如养老设施、包租协议、利率优惠等)以补充协议形式写入合同;
拒绝签署空白合同或内容不完整的协议,保留合同原件、收据、转账凭证等全部材料;
四、依法维权,多渠道反映问题
若已陷入纠纷,应理性维权,避免“认栽”或“硬扛”:
第一时间向购房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调查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问题;
保留宣传资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银行流水等证据,必要时申请信息公开或委托律师调取合同;
对开发商起诉或财产保全,积极应诉,主张合同显失公平、格式条款无效、欺诈等法律事由;
联合其他受害者集体维权,提高维权效率与影响力。
养老安居是民生大事,切莫因一时冲动或信息盲区,陷入“惊喜变惊吓”的消费陷阱。请广大消费者牢记:大额消费必与家人商议,合同条款必逐字审阅,口头承诺必书面确认,异常情况必及时维权。
来源 | 浙江省消保委
编辑 | 黄星蓉
审核 | 倪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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