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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有一个错误认知:只要两个人是自愿发生亲密关系,后续不管怎么闹,都只是感情纠纷,属于私事,最多就是吵架分手,不会牵扯到警察和法律。
现实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两性之间自愿跨过亲密的界限,只代表这一个行为本身不违法。但是发生关系之后,后续的一系列言行,如果踩了法律的红线,就不再是简单的感情矛盾,而是触碰了法律,随时有可能被对方报警立案,留下违法甚至犯罪的案底。
不要凭着一时冲动去赌运气。感情可以随心,但是行为必须守规矩。下面这四条禁忌,每一条都非常关键,只要做错一件,就有可能引来牢狱风险。
禁忌一:千万不要偷拍、私存,更不能传播私密照片和视频
激情上头的时候,总有一部分人动了念头,想着偷偷拍下对方的照片或者视频,有的是想自己留存回味,有的是用来当作日后牵制对方的筹码,还有的赌气分手之后,想着发给朋友、发到网上去报复对方。
很多人以为:只是两个人之间拍的,不会有什么大事。这个想法非常危险。
这里要分清一个边界:就算对方当时口头同意你拍摄,也不等于允许你永久保存,更不代表可以转发、外传。一旦没有经过对方许可,把私密影像转发给第三人,或者发到网络上,就已经涉嫌违法。轻则属于侵犯隐私权,面临治安处罚,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会涉嫌侮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
更可怕的是,如果在对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安装设备进行偷拍,不管有没有外传,偷拍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违法。哪怕仅仅存在自己的手机里面,一旦被发现,对方一样可以选择报警立案。
不要心存侥幸。千万不要觉得:我只是存起来,不会往外发就没事。手机会丢失、会被别人看到,一旦流出,后果不可控制。
理性的做法是:主动拒绝拍摄私密影像,不去索取,也不要私自偷拍。彼此尊重隐私,不给未来埋下一颗随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
禁忌二:不要拿这件事做要挟,去索要分手费、青春损失费
闹分手的时候,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我们已经发生了关系,你必须给我一笔补偿,不然我就去告诉你的家人、发到你的单位,或者报警说你强迫我。”
不少人以为,付出了身体,索要一点补偿天经地义。可从法律上来讲,自愿发生关系之后,没有哪一条规定,一方必须给另外一方支付所谓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
如果以曝光隐私、上门闹事、捏造事实报警作为筹码,以此胁迫对方转账给钱,不管是男是女,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
这里很多人会搞混一件事:好好沟通、平心静气协商补偿,没有任何威胁的言语,对方心甘情愿给钱,一般不会触犯法律。但是一旦带上要挟、恐吓的语气,制造压力逼迫对方掏钱,性质立刻就变了。
感情里面的付出,不能当成交易的筹码,更不能变成勒索的理由。心里觉得委屈,可以好好协商,也可以找中间人调解,但是绝对不能用威胁的手段去要钱。一旦跨过这条红线,有理也会变成没理,本来是感情的受害者,最后反而变成犯罪嫌疑人。
禁忌三:关系破裂之后,不要无休止纠缠、骚扰、跟踪、上门滋扰
两个人当初自愿在一起,不代表分开之后,你还拥有纠缠对方的权利。
不少人接受不了分手的结果。发生亲密关系之后,心里产生强烈的占有欲:“我们都这样了,你怎么可以说分开就分开?”于是开始疯狂打电话、不停发信息,天天守在对方家门口、公司楼下,尾随跟踪,上门去找家人诉苦,不停去打扰对方的亲朋好友。
他们心里还自我安慰:我只是放不下这段感情,只是想要挽回。但是在法律上,无休止的纠缠、骚扰、尾随,已经属于“软暴力”滋扰行为 。
按照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反复发送消息、上门滋扰、跟踪尾随,干扰别人正常生活,受害人只要保留好全部证据,就可以报警。警方可以立案,做出罚款、行政拘留,还可以开出禁止接触的治安令。如果骚扰情节特别恶劣,还可能进一步触犯刑事法律,留下案底 。
爱不是捆绑的理由。发生过亲密关系,只是代表曾经有缘,不代表你可以永久占有这个人。如果对方已经明确提出结束关系,态度坚决,就必须及时收手。挽回要有底线,不能变成无休止的骚扰。
禁忌四:不要捏造事实,去诬告对方强奸
还有一种非常极端的情况:两个人明明是自愿发生关系,后来因为吵架、分手、或者没有得到想要的钱财,一时恼羞成怒,就跑到派出所去报警,谎称对方是强迫自己,捏造被强奸的事实。
很多人不知道,诬告不是随口说一句话那么简单。
《刑法》里面有明确的诬告陷害罪。捏造犯罪事实,意图让另外一个人去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查证属实,报警的这一方,就会涉嫌刑事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样会被立案调查 。
当然,这里必须讲清楚一个重要的边界:如果真的是非自愿,确实遭受了侵害,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及时报警,保留证据,法律一定会保护受害者。
但是千万不能因为感情不顺、心生怨恨,故意编造被强奸的谎言去报复对方。法律是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用来发泄私愤、报复别人的工具。谎言一旦撒出去,收回来的可能就是一副沉重的枷锁。
写在最后:感情随心,行为守界
讲完这四条禁忌,不是为了制造两性之间的恐慌,也不是否定成年人自由恋爱的权利。而是提醒每一个人:激情只是一瞬间,法律的约束却时时刻刻都在。
自愿的亲密,只是一个起点,而不是免罪金牌。
不要把情绪凌驾于规则之上。爱得起,也要放得下;好的时候彼此珍惜,分开的时候守住底线。不偷拍、不勒索、不骚扰、不诬告,这是成年人处理亲密关系最基本的自觉。
同时也要提醒大家:在两性交往的过程里,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保留必要的沟通证据,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轻易去拍摄私密影像。一旦遇到威胁、敲诈、骚扰,不要害怕,及时留存证据,寻求法律的保护。
爱情可以热烈,但永远不能越过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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