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两件事反差有点大。一个是黑大婶翻唱的《苹果香》全网刷屏,唱得那么接地气,那么受欢迎。另一个是星火社改编的《五百年桑田沧海》反倒闹上了版权纠纷,84岁的老作曲家许镜清都站出来维权了。
很多人第一眼会觉得:黑大婶唱得那么火,是不是就是“二创自由”的胜利?
真不是。
《苹果香》原唱是内地歌手狼戈,《苹果香》之前主要在西北地区小范围流传,全国知名度有限。黑大婶把《苹果香》改成DJ版,节奏一推,瞬间席卷大江南北。
但关键点在这儿——狼戈本人早就放话:允许翻唱,只要传递正向价值,不收版权费。
著作权人手里握着改编传播的决定权。著作权人自愿放行,你拿去编、拿去舞、拿去让更多人听到,星火社改编《五百年桑田沧海》的行为才叫你情我愿的合法行为。
《五百年桑田沧海》完全不是一回事。
《五百年桑田沧海》是严肃作词、许镜清作曲,至今还在著作权保护期内。星火社拿来改编,歌词全换,旋律也做了微调,把《五百年桑田沧海》原著中孙悟空五行山的心境主题,硬改成了家国情怀——说实话,改得挺有劲儿,唱的人也确实传唱度高。
但问题是:改编归改编,你跟许镜清、严肃家属有过任何沟通吗? 没有。 平台发出去时,原作者署名被抹得干干净净。
星火社未经授权改编《五百年桑田沧海》还抹除原作者署名的行为就踩中了三条红线——无授权、公开发布、不标注原作者。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视频末尾还加了一行字“未经许可,不得改编传播”。网友神评论:“你星火社侵权了,提醒别人别侵权,这逻辑太丝滑了。”
很多下意识的东西,其实全是误区。
误区一:不赚钱就不算侵权。
大错特错。侵权判定从来不是只看有没有盈利——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改编权和传播权,流量本身就是无形资产。
误区二:作品被二创带火了,原创者就该放行。
能不能改、改不改,决定权在原创手里,这是法定权利,不是靠道德绑架能提要求的。别人喜欢你的改编,不代表原创者必须同意。
目前许镜清一方已聘请律师,尚未立案,正处于协商阶段。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民事调解是最快的解决方式——星火社补齐授权、支付报酬、规范署名,改编版依然可以上架。
情怀和法律从不对立。好的改编值得被听见,但前提是——先开口,再动手。
致敬经典,最稳妥的方式不是“我想改”,而是“我先问”。
对于星火社改编《五百年桑田沧海》引发版权纠纷这件事,你怎么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