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能源局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正式发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这份被业内称为“双十条”的新规,紧扣矿山各类重大风险和关键管理环节,以无弹性、可量化的硬性要求,用制度防范遏制矿山重大事故。
这“十个必须”,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条条可量化、条条可考核、条条可追责的刚性约束。每一条背后,都有事故的教训、监管的实践和制度的沉淀。以下逐条解读。
一、非煤矿山100%取得采矿许可证——无证即非法
证照齐全有效,是矿山合法生产的第一道门槛。没有采矿许可证就组织生产,就是非法采矿,不仅要停产,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勘探的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严禁无证勘查、以探代采。
硬杠杠: 100%持证,一个都不能少。
二、建设矿山100%按建设顺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三同时”——边建边采就是违法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是从源头上防止“先天不足”的关键制度。建设矿山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顺序组织施工,任何擅自改变建设顺序、边建设边生产的行为,都是重大事故隐患。
硬杠杠: 100%按顺序施工,“三同时”一个环节都不能少。
三、地下矿山“三大系统”100%有效运行——系统“建了”必须“能用”
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和通信联络“三大系统”,是地下矿山的“眼睛”“坐标”和“生命线”。三大系统必须100%有效运行。入井人员必须检身签字、随身携带定位卡。2027年底前,所有生产建设矿山必须建成用好风险研判综合信息化系统。
反面案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的2026年第一批典型执法案例中,某磷矿因人员定位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实现双机备份、传感器配置低于设计要求,被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大系统”设备设施安装维护保养形同虚设,日常巡检流于形式。
硬杠杠: 100%有效运行,入井人员100%检身签字、100%携带定位卡。
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工艺100%淘汰——落后产能必须“出清”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工艺,本身就是重大事故隐患。井下主要设备必须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
硬杠杠: 100%淘汰,一台落后设备都不能留。
五、露天矿山及尾矿库100%应用无人机常态化监测——让“空中鹰眼”盯住每一个边坡
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尾矿库坝体,人工巡查存在盲区和风险。无人机常态化监测正在成为“标配”。通过无人机三维建模,可以精准测量边坡角、坝体高度等关键数据,通过与设计值比对,准确发现安全隐患。
硬杠杠: 100%无人机监测,边坡、坝坡比和道路100%符合设计要求。
六、外委施工队伍、第三方服务机构100%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备——“以包代管”必须根除
外包工程是矿山事故的高发领域。外委施工队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100%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备,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
硬杠杠: 100%报备,一个队伍都不能漏。
七、尾矿库汛期前100%完成调洪演算——排洪构筑物必须“过得了水”
尾矿库溃坝的第一诱因就是水。汛期前必须100%完成调洪演算,确定汛期运行水位、干滩长度、安全超高等关键参数。排洪构筑物必须始终保持结构完好、质量可靠。2026年实施的《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安全质量检测技术规范》(KA43-2026)明确要求,排洪构筑物每3年至少检测一次。
硬杠杠: 100%完成调洪演算,排洪构筑物100%结构完好。
八、暴雨山洪橙色及以上预警和井下重大险情100%撤人——撤人不需要请示
这是最“硬”的一条。暴雨、山洪橙色及以上预警发布,或井下出现重大险情时,必须100%将人员撤至地面。矿山职工一旦发现险情,无需请示,有权第一时间撤人。停产撤人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硬杠杠: 100%撤人,一个都不能留在井下。
九、长期停产停建矿山100%落实“停供电、停供火工品、封闭井口、安装电子封条”——“明停暗开”必须堵死
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是监管的难点,也是非法开采的“温床”。必须100%落实停止生产供电、停供火工品、封闭井口、安装电子封条并巡回检查等管控措施。邯郸市应急管理局在对4家非煤矿山进行突击检查时,重点核查井口铅封、电子封条、断电措施等,均无生产迹象。
硬杠杠: 100%落实管控措施,“电子封条”一个都不能少。
十、地面建筑、废弃矿洞100%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每一个角落都要有人管
安全管理不能有“法外之地”。地面建筑、废弃矿洞必须100%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废弃矿洞要封堵到位,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严防盗采盗挖和人员误入。
硬杠杠: 100%明确责任,一个废弃矿洞都不能“无人管”。
结语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十个必须”,条条都是硬杠杠,条条都是“100%” 。
从“100%取得采矿许可证”到“100%撤人”,从“三大系统100%有效运行”到“电子封条100%安装”——这“十个必须”不是“建议”,不是“倡导”,而是用制度防范遏制矿山重大事故的刚性约束。
把好准入关、建设关、系统关、设备关、监测关、外包关、防汛关、撤人关、停产关、责任关——十道关口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2026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已公布多批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从超层越界非法生产到假密闭墙后藏迷宫般作业网络,从五职矿长未配齐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形同虚设——每一次处罚背后,都是对“十个必须”的严重违反。
“十个必须”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落在现场”的。 每一条都是企业生存的“底线”,每一条都是矿工生命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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