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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块钱的炸串贵吗?当然不贵!一篮子菜还要加土豆,是不是贪得无厌不好评论,老板娘做生意也是需要成本的,女顾客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把所谓的避雷视频发到多个平台,又出自什么目的?
33岁女摊贩被网暴跳河轻生
10月9日,四川宜宾一炸串老板娘胡二妹因无法忍受网暴跳河轻生,事发根源是一份10元的炸串,顾客称,自己花了10块钱肯定要吃饱,老板娘因为她拿菜太多了不给加土豆,于是,她在多个平台发避雷视频,称“老板刚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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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网友纷纷指责老板娘,甚至有一些根本去吃过炸串的人也跟着起哄,对老板娘胡二妹恶语相向,最终把她推向冰冷的河水中!胡二妹上有老下有小,养她的人她还没有为父母送终,他养的人还没有长大,如今,冰冷的河水吞噬了她的生命,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在网暴和舆论中发生,这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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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顾客发的避雷视频,本是初中学历的二妹只好如实回复,自己上错了菜,也已经赶紧给她换菜了,并且已经道歉,10元的炸串本来就没有多少利润,菜拿多了,土豆自然会少,这本来就是符合常识的道理,女顾客还发视频曝光,她这样的目的一定不是简单的发泄不满,可以说,她就是在挑起事端,不让别人好好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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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者和发布者太嚣张,在帖子下边说自己还是个孕妇,许多网友对他的评论让她备感压力,对孕妇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还说大家触犯了法律,她没有预料自己的一个视频,害了一条生命。
罪魁祸首不是他人,正是视频发布者
为什么说罪魁祸首是她?根据媒体报道,33岁的胡女士原本在当地摆摊卖炸串炸洋芋,10月6日,她接待了一位女顾客,对方因对菜量不满,在多平台发布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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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发出后,有网友盲目跟风,称她也去吃过老板娘全程没有好脸色,再也没买了……,这不是开玩笑吗?胡二妹的抖音账号的内容都是和和气气的一个标准摊贩,人也干净利索,哪里有怠慢顾客这么一说?这不是无中生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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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摄者发表评论,这项视频还是她半蹲着拍摄的……,这样一来,她这是不打自招啊!自己把自己出卖了,半蹲着拍摄视频,拍摄视频时,没有征得他人同意,还偷偷把视频发到网络,这不就是明目张胆的偷拍吗?
如今,胡二妹已经离开了人世,视频发布者@小哎发文表示,不是故意的,还扒出一大堆道理,说白了就是为自己辩解,用此来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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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社会真是让人可怜,因为几个土豆,让胡二妹跳河轻生,网友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私自拍摄摊主的菜品又发到网络,是否涉嫌违法?
视频发布者如何被处罚?
对服务不满意给差评,这本身就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到未经摊主同意,私自拍摄他人的菜品,造成严重事故,视频发布者如何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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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偷拍,导致胡二妹跳河轻生,已经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范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也就是说,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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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二妹生前留言更扎心,她说,每天不到6小时的睡眠令她承受不了这样的网暴,顾客买的两份炸串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一句“这黑暗的社会”表达了她内心的绝望和无奈!
写在最后:胡二妹没有社会关系,即便付出了真心也换不来肇事者的真心,她对这个社会彻底失望了,如今,人已经离开,希望有人能查出真相,让胡二妹走得安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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