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5日,粤海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同日接受一家银行提供本金17.5亿港元的承诺性循环贷款融资,用于公司一般营运资金需求。
该贷款融资的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计364天。
根据融资函件,公司作出两项承诺:促使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粤海")将继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人民政府最终及实益控制和(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大多数股权;及促使香港粤海将继续直接及/或间接实益拥有公司至少51%的股权。
倘公司违反融资函件项下的任何上述承诺,根据该贷款融资所贷出的全部款项将立即到期并须偿还。
于公告日期,香港粤海为粤海投资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约58.26%的权益,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其最终控制权。
公司表示,将遵照《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只要上述责任继续存在,其后的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将继续作出有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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