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奇失踪,水塘捞出无名女尸,佘祥林一审获死刑,后改判15年牢狱,谁料“遇害妻子”时隔11年突然返乡,办案警察在墓碑刻下“我冤枉”

分享至

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4年1月20日,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的冬天,格外冷。

那天,村民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不见了。

起初,没人当回事。街坊邻居都知道这个女人脑子有些不正常,时不时就自己跑出去,过几天又回来,来来去去,家里人早已习惯。可这一次,她没有回来。

一个月后,镇上水塘里捞出了一具无名女尸——高度腐烂,面目全非,根本看不出是谁。

就是这具尸体,让佘祥林从丈夫,变成了"凶手"。

公安认定死者就是张在玉。佘祥林被捕。一审,死刑。

死刑判决书摆在那里,所有人都认为这是板上钉钉的结果。那些年,佘家人拼命申诉,一次次拿着材料往相关部门跑,换来的只是一次次的驳回,和一扇扇合上的门。

后来,判决改了——15年。

佘祥林活下来了,却已经是个没有未来的人。

而那具"被害人"的坟墓,就立在村子边上,墓碑上刻着名字,年年有人上香,年年有人来哭。

没有人知道,棺材里到底躺着谁。

也没有人知道,11年之后,那个"已经死去"的女人,会自己走着回来。



01

世上有一种婚姻,从第一天起,就注定是一个烂摊子。

佘祥林,1966年3月7日出生,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人。

这个名字,搁在1990年代的湖北农村,放眼看去,什么都不算特别:普通的庄稼汉出身,普通的家庭,普通到连邻居都未必能一眼认出他来。

但他有一点算得上出息——他在京山县马店镇派出所当治安巡逻员。

那年月,农村里能在公安系统挂上号的人,走路都比别人直几分。佘祥林穿上那身制服,在村里也算有头有脸,逢年过节,左邻右舍见了都得客气叫一声"佘师傅"。

他当时三十出头,正是一个男人最该意气风发的年纪。

然而这个男人的家里,并不太平。

他的妻子张在玉,是出了名的精神病患者。

张在玉是怎么嫁给佘祥林的,村里有各种说法,但有一点是公认的——这桩婚事,从头到尾,都是包办的,两个人之间,没什么感情可言。

张在玉犯起病来,时而哭时而笑,时而在家门口坐着发呆,时而大半夜在院子里乱转,说一些没头没尾的话,把邻居都吓得不轻。

佘祥林对这门婚事,从来都是一肚子憋屈。

时间久了,这份憋屈把这个男人往另一条路上逼——1993年下半年,他在外头认识了一个女人,两个人的事,没多久就在村里传开了。

消息传到张家人耳朵里,恨得咬牙。

张在玉神志时好时坏,但"丈夫在外头有人"这件事,她也不是一点不知道。两口子吵起来,动静不小,有时候张在玉哭着喊着,嗓子能传出老远,整条街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两家人的关系,从此彻底撕破了。

张家人对佘祥林的不满,越积越深,越堆越厚。

邻居都说,这日子,早晚要出事。

没想到,出事,是以这种方式。

1994年1月19日深夜,张在玉再一次离家出走。

这对夫妻的生活底色,就是这样的——吵架,跑路,寻找,回来,再吵,再跑。这套循环,佘家和张家都见过太多回,起初还紧张,后来早就麻木了。

佘祥林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没有立刻去找,也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他后来在申诉材料里写,他以为凭自己的力气找到妻子是迟早的事,所以就没有惊动警方。

这个决定,后来成了压在他身上的罪状之一。

然而不管他怎么想,那一夜之后,张在玉,就再没有出现在雁门口镇的任何一条街上。

佘张两家发动了亲友四处寻找,找遍了附近的村庄,问遍了认识的人,一点结果都没有。

这一次,和以前每一次,都不一样。

02

水塘里捞出的那具尸体,是这桩案子所有灾难的起点。

1994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口水塘边。

有人发现了一具浮在水面上的女尸。

消息很快传遍了附近,村里人里三层外三层围了过来,没一个敢靠太近。腐烂的尸体散发着腥臭,捂着鼻子也挡不住。死者是女性,面部已经高度腐烂,根本无法辨认样貌,只能从体型、衣着上大致判断年龄。

一个死了多少天的无名女尸,就这样从水塘里被打捞了上来。

京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当天下午五点,大队指导员任朝斌、刑警毕超、技术员李甫泽等人赶到了现场勘察。

尸体已经难以辨认,但侦查必须要有方向。

谁是死者,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

就在此时,张在玉的亲属站了出来。

张家人早就认定张在玉是被佘祥林害死的,只是一直没有证据。如今水塘里冒出一具女尸,他们不约而同想到了一件事——失踪的张在玉,会不会就是眼前这具面目全非的尸体?

张家人被请来辨认。

他们看了看死者的体型,看了看残存的衣物,没有任何犹豫,一口咬定:

"就是张在玉,就是她,错不了。"

没有做DNA鉴定,没有提取完整的生物特征做系统比对,张家人的这一声"认出来了",就成了之后一系列程序最重要的支撑之一。

公安机关随后委托法医出具了鉴定书。

鉴定书显示,死者系被钝器击伤后沉入水中溺水窒息死亡,年龄、体征与张在玉相符,腹内提取有硅藻。

换句话说,结论,已经指向了佘祥林。

当晚,还没等佘祥林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他就被警方带走了。

带他离开那间屋子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院子,没有说话。

他不知道,这一走,就是十一年。

03

被带走的那一夜,是佘祥林人生真正的分水岭。

1994年4月11日的夜里,佘祥林被送到了京山县一家宾馆。

等待他的,是时任京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卢定成。

卢定成见到他,劈头就说了一句话:"你的妻子已经找到,是属他杀,你要接受我们的审查。"

就这一句话,门,关上了。

接下来的十天十夜,是佘祥林后来反复提起、却始终难以说完整的那段时光。

他被轮番审问,没有睡眠,没有休息,审讯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他一个人扛着,扛到视觉开始出现重影,扛到全身伤痕累累,扛到自己无法行走站立。

他后来在申诉材料里只写了一句话:

"当时他们把所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

十天十夜之后,那份有着佘祥林签名的口供,出现了。

口供里写着:1994年1月17日,他用石头砸死妻子张在玉,并将尸体沉入水中。

这个时间,和张在玉真实失踪的1月19日,并不吻合。

但这份口供,就这么白纸黑字地留了下来,后来成了压垮他最重要的东西之一。

1994年4月22日,佘祥林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4月28日,批准逮捕。

8月28日,原荆州地区检察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诉。

程序一步一步往前走,每一步都踩得板正,每一步都将佘祥林推向那个已经被预设好的结局。

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佘祥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那一刻,法庭里很安静。

佘祥林听完判决,愣在原地,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说出来。

不是没想到,但真的听见"死刑"两个字的时候,人是彻底木的。

外面等消息的家人,哭成了一团。

04

死刑,并不是这桩案子结束的地方,而是它真正变得复杂的起点。

佘祥林不认罪,始终不认罪。

他提起上诉。上诉材料递上去,等来的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裁定——

以"原判认定被告人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这个结果,放到今天来看,像是一道曙光。

但对于当时的佘祥林和他的家人来说,这道曙光,并没有带来他们以为的东西。

案子发回重审,但佘祥林没有被无罪释放,更没有被放出去,他继续被关押着,等待着下一次开庭。

这中间还夹进来了一件事:行政区划调整,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这个案子也跟着辗转腾挪,从荆州地区移交到了京山县检察院。

一个人的命运,跟着行政区划漂移,就这样又悬在空中,吊了整整几年。

1998年3月31日,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重新向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佘祥林,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从死刑线上扯了回来,但依然是一纸有罪判决。

佘祥林不服,再次上诉。

1998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扇门,算是彻底关上了。

佘祥林被送进沙洋监狱,开始正式服刑。

沙洋监狱的铁门,比任何一座山都要重。

05

监狱外头,他的家人正在经历另一场炼狱。

佘祥林进了沙洋监狱,头发剃了,换上了囚服,从此只剩下一个编号。

他没有停止申诉。

狱中的岁月,他写了厚厚一摞材料,一页一页,写得密密麻麻,每隔一段时间就往外递,这些材料有没有被认真看过,有没有到达该到达的地方,他不知道,外头的家人也不知道。

但是写,总比不写强。

他的母亲,叫杨玉香。

这个老太太,一生没读过多少书,不懂什么叫司法程序,不懂什么叫上诉和重审,她只知道一件事:她的儿子,不是杀人犯。

她不信,她就去上访。

她拖着老迈的身子,一趟又一趟地往相关部门跑,逢人便说自己儿子是冤枉的,手里攥着那些反复被驳回的申诉材料,风里雨里,鞋子走烂了一双又一双。

上访换来的,不是回应,而是九个月的关押。

等到家里人凑够了钱,把她接回来的时候,那个倔强的老太太,已经又聋又瞎了。

三个月后,杨玉香含恨而死。

死在了等儿子回家的路上。

佘祥林在监狱里听到消息,没有办法回去,没有办法送母亲最后一程。

他的大哥佘锁林,是整个家族里另一个扛下所有的人。

佘锁林事发之前,是何场村九组的治保主任,还是中共预备党员,在村里算是有点地位的人。弟弟出事以后,这些全都没了——治保主任撤了,预备党员资格撤了,连村里人看他的眼神,都跟着变了。

但他没有停下来。

他一边替弟弟奔走申诉,一边用自己微薄的积蓄撑着这个破碎的家。弟弟的孩子没人管,他管;申诉材料要钱,他出;跑上跑下要路费,他垫。

为给弟弟申冤,他被关了四十一天。

放出来的时候,有人警告他:不许再上告。

他记下了这句话,没有吭声,出了门,又继续往前走。

06

1994年12月,就在一审死刑判决之后不久,一条意外的线索,冒了出来。

佘锁林四处打探弟弟的冤情,辗转得到了一个消息:

湖北省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有村民遇见过一个神志不清的女人,独自在路边游荡,自称是雁门口的人,姓张。

这个消息,像一根针扎进了佘锁林的心脏。

他立刻赶往天门市,找到了当时见过那个女人的几个村民:倪新海、聂孝仁、肖桃仁。

三个人都记得那天的情形——那个女人衣衫凌乱,神情发呆,问她从哪里来,她只说自己姓张,说自己是雁门口的人,再问别的,说不清楚,就那么一个人站在路边发愣。

三个人都确定:这是个精神上有问题的女人,孤身一人,不知道从哪里漂来的。

三人不仅口头陈述,还专门找到村里,请村党支部副书记倪乐平出具了两份书面证明,加盖了公章,白纸黑字,写明了时间、地点和目击经过。

这两份证明,经由辗转,送到了佘家人手上。

佘锁林拿着这两张纸,手抖了。

他把证明往相关部门送去,三个村民也专程赶来,准备亲口陈述自己看见的一切。

然而等着他们的,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

证明,没有被采信。

不仅没有被采信,那几个出来作证的村民,被一个一个地"请"到了公安机关,有人被关了三个多月。

倪乐平听说公安局还要抓他,吓得自己先在外头躲了好几个月,根本不敢回家。

至于佘锁林——他持着证明从天门回来,随即就被抓走,关了四十一天,出来时,警告的话一字不差地压了过来:

"不许再上告。"

那两份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就这么消失在了这个案子的记录里,再没有在任何正式文件中出现过。

整个申诉,就此断了。

那个水塘边的无名墓,在风里又立了一年又一年。

墓碑上刻着张在玉的名字,有人年年来上香,有人年年来哭,香火从没有断过。

棺材里到底躺着谁,没有人去追究,没有人敢去追究。

沙洋监狱里,佘祥林又写了一份申诉材料。

材料递出去,像石头丢进深水,连水花都没有溅起来。

他在里面,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头发长了一茬又剃,囚服换了一件又一件。

他的眼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出毛病了。双腿一到阴雨天,风湿就发作,痛得夜里睡不着。

这些毛病,都是在那间宾馆里,十天十夜没有停歇的审讯留下来的。

他的身体,用另一种方式,记住了那段时光。

外头,大哥还在撑着,孩子还在长着,母亲的坟已经立在了村口。

案子,还是那个案子。

判决书,还是那纸判决书。

那上头的字,比刀子还硬,压着整个家,压着整个何场村,压了整整十年。

案子已经判了,已经定了。

想要撼动它,需要的不是一腔热血,需要的是能压得住那张判决书的真凭实据。

佘锁林明白这个道理,他也一直在坚持递申诉材料,年年递,年年石沉大海。

证明被压了,证人被关了,能用的路,一条条都走死了。

外面还剩下什么能用的,他翻来覆去想,实在想不出来。

案子判了,改了,执行了。

十多年过去,一切好像已经尘埃落定。

监狱的铁门关着佘祥林,也关着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疑问。

佘家人没有放弃。佘锁林用了整整十年,把家里能变卖的都变卖了,把能求的人都求了,把能递的申诉材料都递了,换来的,是一次次退回,和一次次寒彻骨髓的沉默。

外面的人都说,判决已经生效,翻案要拿出新证据才行。

没有尸检报告能证明死者就是张在玉——这是漏洞,但漏洞不等于证据。

没有人亲眼目睹案发经过——这是疑点,但疑点也不等于证据。

能压得住那纸判决书的,只有一样东西。

而那样东西,没有人知道去哪里找。

直到2005年3月——

一双穿着布鞋的脚,踩在了雁门口的黄泥地上。

那双脚的主人,操着山东口音,在村口站定,环顾四周。

村子里的人认出她来,先是愣住,然后倒退了一步。

有人跑出来,有人跑进去,有人捂住了嘴,说不出话。

“你……你怎么……”

付费解锁全篇
购买本篇
《购买须知》  支付遇到问题 提交反馈
相关推荐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