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乌兰察布财政)
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如何记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会计人员完成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实行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双平台记载。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两个步骤:
第一步: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通过注册、实名认证、信息采集进入全国统一平台。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完成信息采集标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告知】页面明确显示“审核通过”。
第二步: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关联、确认
信息关联操作步骤:访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首页【会计人员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按页面提示信息确认完成了全国信息采集(选择“我已经采集完毕”)。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cxda.nmgacc.cn/acms/
完成关联的标记: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系统,【我的面板】页面"是否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显示“是”。
完成信息采集的两个步骤以后,会计人员取得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按以下方式进行记载:
一、现场培训、网络培训、备案的会计类活动及会议等取得学分
现场培训机构通过属地会计管理部门,网络培训通过系统接口,备案的会计类活动及会议由会计管理机构将学分记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学分银行,然后24小时内“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将学分记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学分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一科及以上成绩合格,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在考试成绩核准后或取得合格证书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记载;由全国考试管理机构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记载。
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参加全国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成绩,由自治区财政厅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并自动同步至“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三、其他情形取得学分
会计人员发表论文、出版会计类专业著作、会计类研究课题结项、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当年度会计类专业课一门及以上考试合格、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有一科合格,参加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合格,参加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合格,会计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申请学分登记。自治区财政厅从2026年7月1日开始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导出上月产生的这部分信息后,导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会计人员按以下方式确认学分已经记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系统”: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档案查询】中显示的年度是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年度。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菜单【查看继续教育情况】页签页面,“继续教育记录”中年度专业科目学分大于等于60学分的年度,为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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