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职工医保支付范围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宛医保函〔2026〕12号),在首批试点运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新增15家医疗机构为第二批试点医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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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新增试点医院名单
卧龙区中医院、宛城区中医院、西峡县中医院、内乡县中医院、新野县中医院、南召县中医院、镇平县中医院、桐柏县中医院、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官庄工区中医院、桐柏中医医院、南阳南石康复中医院、南阳崔树平中医院、南阳信臣中医院、方城七峰中医院、淅川谭氏骨伤中医院。
报销政策不变,按首批标准执行
据了解第二批试点治疗病种、医保支付限额、就医服务管理等仍沿用首批试点政策,报销比例参照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同时不设起付线。也就是说,我市参保职工在上述试点医院门诊接受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可以按政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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