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李嘉诚离世消息被长实集团紧急辟谣,编造、转发这类虚假消息,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10月15日,网络上突然传出李嘉诚离世的消息,消息快速扩散。长实集团直接出面回应,绝无此事,这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假消息。一条凭空捏造的生死谣言,短时间内刷屏全网,很多人随手转发,却没意识到背后藏着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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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有个认知误区,只是转发一条名人传闻,真假不好分辨,就算是假的,顶多算吃瓜,不会摊上责任。想多了。
民事层面,捏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属于名誉侵权。即便当事人是公众人物,名誉权依旧受法律保护。编造离世谣言,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造谣者需要承担删除信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行政层面,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公安可以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别觉得只是随口一句话,谣言大范围传播,就已经触碰治安管理的红线。
有人会说,我只是看到消息随手转发,我不是源头,凭什么追责。但网络传播,不是免责盾牌。
转发前不加核实,把未经证实的噩耗向外扩散,扩大谣言传播范围。如果主观上明知消息不实,继续转发扩散,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公众人物确实要接受更多舆论关注,但这不代表,可以任由他人编造生死谣言消费流量。
如果谣言传播范围特别广,引发市场舆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谣源头甚至可能触及刑事犯罪。这条假消息出来,企业要紧急辟谣、处理舆情,本身就要付出大量人力成本,这些损失,都可以向造谣者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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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吃瓜,别被小道消息牵着走。看到这类重大人物生死消息,先等权威通报,不要一键转发。指尖一次随意转发,就可能变成谣言传播链条里的一环。
兆成认为:公众人物的身份,不能成为谣言随意消费的理由。网络发言,核实事实永远要走在转发前面。
面对这类名人假噩耗传闻,你觉得最该从严追责的是最初造谣的人,还是大量跟风转发的账号?评论区说说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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