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傍晚,一份五十四条的征求意见稿挂上人社部官网,落款七个部门。
8400万人!
这是全国总工会记下的数,相当于每五个职工里就有一个骑手或司机。
真正让这份文件与众不同的地方,藏在第二十六条。
被它点名为劳动规则、必须摆到台面上公示的,除了派单办法和考核指标,还有六个字:抽成分成比例。
平台最坚固的那道防线,从来不是补贴,也不是流量。
是劳动者永远看不见的那两个数。
而留给所有人开口的时间,只有30天。
⑴ 最重的一刀,砍向了规矩而不是身份
这份征求意见稿的落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网信办。
七个部门。
其中人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参与过此前多轮新就业形态的文件,国家网信办则是第一次出现在劳动规则的执法名单里。
全文54条,分七章,从基本概念一路写到法律责任。
按人社部的起草说明,这是第一次以规章形式,把那些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写进劳动法律制度的保障范围。
这句话读起来绕,意思却很直接。
过去五年,这个8400万人的群体被分成了三档: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签劳动合同,走劳动法;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不适用这类保护;夹在中间的那一档,是绝大多数骑手、司机和配送员。
中间这一档的尴尬在于,法律上没有他们的位置。
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提出了这个概念,但那时候它只是一句政策表述,没有协议条款,没有违约责任,也没有谁能拿着它去仲裁。
这次不一样了。
第三十一条写了一件事:劳动者受平台企业支配性劳动管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应当订立书面用工协议;平台企业与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共同实施劳动管理的,应当订立三方书面用工协议。
第三十三条一口气列出了书面用工协议的十一条必备条款,从劳动报酬、休息、个人信息处理,一路列到协议变更、解除或者封禁账号、异议和申诉处理。
翻译成人话是这样:以前你和平台之间有没有一份写清楚东西的协议,取决于平台愿不愿意给。
而现在,这十一条是被强制写进去的,缺一条,第五十一条就在后面等着:责令限期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赔偿。
值得放在一起看的是欧盟的选择。
2024年10月14日,欧盟理事会宣布平台工作指令正式生效,覆盖超过2800万名平台劳动者。
它开出的方子叫雇佣身份推定:只要存在指示和控制的事实,就在法律上先推定劳动关系存在,平台想推翻,得自己举证。
中国的做法看起来温和得多。
不去碰身份,先碰规矩。
打个比方,这有点像租房:不去争你到底算不算这房子的半个主人,而是先给房东立一条硬规矩——水怎么算、电怎么算、押金什么情况下扣、涨租要提前多少天通知,这些都写清楚然后贴出来。
房子是谁的这件事暂时没变,但糊弄租客的空间小了一大块。
数目就摆在旁边: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
这21%里的每一个人,过去不敢指望文件能给什么,现在能指望的是一份被强制定住的清单。
⑵ 六个字:抽成分成比例
第二十六条是全篇最不性感、也最有分量的一条。
它定义了什么叫劳动规则:企业进行工作调度和组织劳动管理时所依据的规章制度、算法、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一共七项。
第三项是报酬规则,括号里列了六个词组:报酬决定机制、支付项目、报酬水平、抽成分成比例、支付周期、支付方式。
抽成分成比例。
这六个字第一次出现在了这个位置。
同一条的第二款还给算法下了一个定义:平台企业用于自动化调度、监督、评价和激励劳动者的决策规则与指令集合。
把这两句话并排放在一起,意思是:你的账怎么算、你的活怎么派,从今往后不再只是公司的内部参数,而是劳动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七条接着规定了这些规则该怎么亮出来。
制定或者修订劳动规则,应当提前向劳动者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还要把采纳情况告知工会、劳动者代表以及提出意见的劳动者。
确定实施前,至少提前7日向劳动者公示。
平台企业要在显著位置,全面、准确、持续向劳动者公示劳动规则,并提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持续这两个字,是写给那些发布三天就悄悄撤下的公告看的。
这件事不是没有先例。
四年之前,交通运输部就在网约车这一个行业里做了一遍。
2022年初,交通运输部把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列为当年的民生实事,要求主要平台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并公开发布抽成比例上限、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抽成。
当年7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公布:滴滴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首汽约车、美团出行、万顺叫车、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阳光出行、高德、嘀嗒等11家主要平台公司都已完成,各主要平台公布的抽成比例上限多在18%到30%之间。
司机端的界面上,多了四行字: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抽成比例、抽成比例的计算公式。
一次专项行动,把一个行业从司机只知道到手多少,推到了司机能看到这一单被切走的那一刀是怎么下的。
这次要做的是把同一件事,从网约车推到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网络主播和网约家政,并从一次运动式整改,变成写进规章的常态义务。
最狠的一笔在附则里。
第五十三条写道:平台企业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信息撮合等服务,并通过订单推送、抽成抽佣、报酬结算、考核评价等方式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个人依托互联网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不适用本办法。
抽成抽佣四个字,第一次被用来判断一个平台到底还有没有资格把自己说成是信息中介。
说白了,判断你是谁,不再看你签的那份协议叫什么名字,看你手里攥着哪几样东西。
⑶ 透明了一次,然后被绕过去了
阳光行动的成绩是真的。
但在它之后发生的事,更能说明为什么这一次需要的是一部规章。
法治日报在2024年的一篇报道里提到:随着出行聚合平台的兴起,订单层层转卖变得普遍,一些聚合平台收取的订单转卖费有时已经超过了实际承运平台抽的那部分,很多订单的总佣金比例高于30%的红线,个别订单甚至超过50%。
这里有个需要停下来看的逻辑。
18%到30%那条上限,其实一条都没有被打破。
每一层平台公布出来的抽成比例,都老老实实待在红线以内。
多出来的,是那一层。
一条订单从乘客下单到司机收钱,中间可以被转卖一次、两次,每一层都收一笔转卖费。
当时的监管规定的是你这一层不能超过多少,没有人规定这条订单一共可以被切几刀。
这就是透明度条款最容易被绕开的方式:公开的是比例,被藏起来的是链条。
这种结构有多普遍,新职伤试点的数字说明得最直接:截至2025年6月,7个试点省市累计参保1234.57万人。
这个数字之所以能滚到这么大,是因为职业伤害保障用了一种极其朴素的设计:平台全额缴费、按单缴费、每单必保,既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也不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一个骑手可能同时在两个平台接单,人还挂在一个配送商名下,但只要每一单都被单独计价,钱就能归集到具体的人头上。
换句话说,这套制度之所以跑得动,正是因为它绕开了最难的那一问:你到底是谁的员工。
这次的办法用了同样的思路,补的是另外三处漏洞。
第三十六条:企业不得诱导、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签订承揽协议,不得通过多层转包、违法分包、拆分管理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
第三十四条: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平台企业未履行监督义务、合作企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平台企业和合作企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更有意思。
它写的是:合作企业因执行平台企业不合理的劳动规则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合作企业和平台企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合作企业已经对不合理规则提出异议并积极沟通协商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这几条加在一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给了一个简洁的说法:用工责任穿透机制。
打个比方会清楚些。
装修队出了事故,装修公司说活儿早就包出去了,施工队说人是临时找的,一个人被踢成三脚皮球。
现在的规则改成:只要这条链上还有人在按我的规矩干活、拿我结算的钱,责任就穿透到底,谁都不能站在岸上。
同时又给链条中间那一层留了后手:你早就提过异议、有证据、态度也积极,到时候可以少担一点。
这是在调动乙方去制衡甲方,比单纯罚平台更有用。
⑷ 算法第一次站上了被告席
国家网信办在这份文件里出现的次数,值得单独数一数。
第五条规定,网信部门牵头开展算法监管,推动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算法向上向善。
第五十条规定,企业制定的算法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网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处理。
一家管网络的部门,开始分担劳动规则的执法权。
这背后有一个前提变化:算法不再是平台内部的商业秘密,而是可以被审查的对象。
第二十八条写了四件事。
第一,企业制定算法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安全可控的价值导向。
第二,要充分考虑劳动者个体差异、环境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工作调度指令和考核指标。
第三,有一句专业性很强但杀伤力极大的话:不得将显著异常数据、违规行为数据应用于普遍考核。
第四,企业应当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释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算法基本原理、影响因素、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
最后还有一个收尾: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审查、评估算法的合理性,督促整改有关问题。
第三条最值得掰开看。
这个行业做过很多年的事情是:先采集全城市极少数最熟练、最能跑的人完成一单的时间,把它设为标准配送时长,然后要求所有人向这条线对齐。
如果那组数据里包含了闯红灯、逆行抄近道跑出来的成绩,它就是违规行为数据;如果它来自极个别人,它就是显著异常数据。
用这样的样本倒推出来的标准,再交给算法严格执行,结果就是整座城市的骑手都在追赶一个只有靠违规才能达到的时间。
被禁掉的,是那根让人追到停不下来的鞭子本身。
第二十九条讲的是决定权。
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算法歧视,不得在获得任务机会、报酬等方面实施歧视。
企业作出停止派单、封禁账号、数额较大的赔偿等涉及劳动者重大利益的决定,除事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重大紧急情况外,应当由人工对相关事实和依据进行审核,不得由算法自动作出决定;确需由算法自动作出的,企业应当及时进行人工复核。
申诉的时候,对方最常说的一句是:哥,这是系统判的,我这边没权限改。
这句话之所以管用,是因为你看不见那个系统。
这条规定要求的其实只有一件事:罚到你身上的那个决定,必须留下有一双人类的眼睛看过它的痕迹。
欧盟的做法可以拿来对照。
平台工作指令第9条要求平台书面告知算法决策逻辑、数据收集范围以及对收入的影响,禁止处理情绪、心理状态、工会活动等敏感数据,关键决策必须启用人工复核。
第16条更进一步,把举证责任倒过来放:主张不存在从属关系的那一方,要自己把这件事证明出来,还得提交算法技术方案供审计。
两份文件承认的是同一件事:算法不是中立的,它写得出来,也管得住。
区别同样清清楚楚。
欧盟把力气花在先把你认定为雇员上,我们花在先让你把规矩写出来上。
前者重,后者快。
⑸ 能被算清楚的那本账
8400万人要的不是一份写满应当二字的清单,是三样能拿到手、也能算清楚的东西。
第一样是钱的下限。
第十二条写道: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考虑劳动者自备生产资料的合理成本,不得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句话里压秤的四个字,是自备生产资料。
车是司机自己的,电瓶是骑手自己的,连手机流量也是自己的。
过去讨论一小时能挣多少的时候,这些成本默认不计,算出来的数字总是好看。
现在的要求是:把自备生产资料的成本扣掉之后,剩到手的那部分仍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跟着落下来:必须提供劳动报酬明细清单,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用积分、实物、有价证券替代;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者按约定周期提取报酬的,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手续费;不得滥用罚款、降低等级、封禁账号等惩罚性措施。
第二样是时间的上限。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合理确定日、周最长工作时间,并向社会公开。
注意最后四个字,是向社会公开,不是向员工通报。
一家平台每天最多允许一个人在线多少小时,以后是一条能被媒体、研究者和同行拿去比对的公共数字。
第十七条紧跟着:连续工作4小时的,应当保障劳动者适当的休息时间;企业应当优化派单等任务机制,不得诱导或者变相诱导过度劳动。
第二十条写恶劣天气: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劳动者从事影响安全健康的户外工作,并应当参照国家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第十九条还定了硬指标:每年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第三样是申诉和仲裁的通道。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长、考核评价、封禁账号等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当核实处置,在48小时内人工答复,异议成立的应当及时纠正。
第四十一条是这次公认的最大突破:劳动者与企业因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处理;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因履行本办法发生争议的,可以将两者列为共同当事人。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却可能是最实用的: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台账,保证劳动者可以通过应用程序等渠道自主便捷地查询、下载本人完整工作记录,并在劳动者离职后至少保存2年备查。
听着像档案管理,实际上是证据权。
真走到仲裁那一步,最难的一件事从来不是讲道理,是把平台服务器里那些属于你的流水拿出来。
这2年保存期,等于把那摞流水撬松了一半。
这部分的做法早有样本。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从2022年7月1日在7个省市、7家平台企业启动,据人社部披露,截至2024年6月底,7个试点省市累计参保886万人。
2025年7月1日起,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扩大试点,新增10个省份和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等企业,计划2026年扩到全国所有省份。
每一步的规则都极简单:不看身份,只看订单。
这部办法把这些已经被检验过的做法复制了过来,然后把适用范围推到了8400万人身上。
⑹ 施行日期还是空的
第五十四条的原文是这么写的: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日期这一栏留着空白。
它是征求意见稿,这也正是它最诚实的一处表达。
接下来的30天里有四个地方,值得被反复指出来。
第一个是采纳情况这一句。
第二十七条要求企业制定或者修订劳动规则时向劳动者征求意见,并把采纳情况告知工会、劳动者代表以及提出意见的劳动者。
但没有写:不采纳的,要不要说理由,要不要公开。
少了后半句,征求意见很容易变成一次流程表演。
更要紧的一处在第四十二条。
这条列出了认定劳动关系要考虑的五件事: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劳动规则、劳动者工作的持续性、劳动者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
写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细。
问题在于,这些事实由谁来举证。
派单记录在司机手机里,控制力度在公司的服务器里。
欧盟指令第16条的做法是把举证责任倒过来放:平台想说这不是劳动关系,平台自己举证,还要把算法技术方案交出来审计。
我们的条文目前还没走到这一步。
第二个是算法审查怎么落地。
第五条说网信部门牵头算法监管,第二十八条说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审查、评估,第五十条说违反的由四个部门依法处理。
但没有写:平台要提交什么材料、多久审查一次、审查结论要不要公开、劳动者能不能申请对自己那一次判罚做一次复核。
回头看欧盟的第9条,颗粒细到书面告知、列出数据收集范围、写明对收入的影响,每一项都是可以被第三方验证的。
我们的表述是算法基本原理、影响因素、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四个词里没有一个能被第三方攥到自己手里。
这中间的距离,就是这个月里可以被认真提意见的地方。
第三个是合理成本这四个字由谁核。
一辆外卖电动车按几年折旧,一辆网约车每天跑12小时的损耗和家用轿车是不是一回事,冬天电池的续航折损算在谁头上。
这串数字不定下来,第十二条会在一线的执行里被磨掉。
最后一个是时间。
欧盟平台工作指令从2024年10月生效起算,给了成员国两年转化期。
留给调整的时间越长,规则打折的余地就越大。
意见可以从三个地方递过去。
人社部网站首页左侧政策法规里的意见征集栏目;邮寄到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邮编100013,信封注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或者发邮件到人社部公布的征求意见邮箱 renshelifa@mohrss.gov.cn。
截止时间是2026年11月8日。
判断落在这里:这部规章会不会真的改掉什么,不看它写了多少条,看这30天里有多少具体的、带着数字的意见被递进去。
一句希望算法更有温度,没有重量。
一条建议写上司机端应当显示这条订单经过的全部环节及各环节累计抽成比例,而不是只显示本层抽成,才可能被起草人读进去,也才可能变成最终版本里的某一行字。
最后的话
欧盟给的那条路叫推定雇佣,先承认那2800万人本来就是员工。
我们走的这条写在第五十三条里:不管你把自己的模式叫什么,只要订单推送、抽成抽佣、报酬结算、考核评价这几样还攥在你手里,规矩就得摊开给干活的人看。
前者改的是合同,后者改的是账本。
过去十年,平台最厚的那道墙不是补贴,也不是流量,是劳动者看不见的那两行代码。
看不见,就没法质疑;质疑不了,就谈不上议价。
这份办法一共54条,施行日期还空着。
它会落在哪一天,取决于接下来的30天里,有多少愿意较真的人把手伸向那三个渠道。
看不见的东西一旦被写出来,就不能再假装它不存在了。
参考文献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 人民日报:这份征求意见稿,事关84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3] 中国网: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平台公司已公开计价规则 抽成比例上限为18%-30%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展如何 效果怎样?——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情况调查
[5] 央广网:1037万骑手接单“社保外卖”!7省市试点织密“保障网”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51号建议的答复
[7] 经济参考报:事关8400万人!人社部新规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8] 法治日报:以高水平法治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9] 国际劳工组织:新就业形态全球立法趋势
[10]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播说联播丨这个征求意见稿,事关8400万人权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