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溃!谁能告诉我,花5万撬开亲闺女窗户的那个父亲,为什么啥事没有?
凌晨两点,湖北襄阳。
31岁的付婧正在自己卧室里睡觉。突然,窗户被人从外面撬开了。
四个陌生男人翻进来,说要“接她去学技术”。
四个人连拉带拽,把她从家里弄上车,连夜开往重庆。
目的地叫“赋苗青少年成长实践中心”,一家号称专治“网瘾、躺平、不听话”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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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婧在那里面待了159天。
绝食抗议,教官撬开她的嘴,灌葡萄糖浆水。
因为饭菜凉了不想吃,被教官李某某打伤脸部,轻微伤鉴定。
现场还有其他教官和学员,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
而整件事的起因,听着荒唐,却真实发生。
付婧白天在襄阳做文员,下班之后兼职游戏陪玩补贴收入。
在父亲付先生眼里,女儿沉迷网络,连吃饭都不准时,属于必须矫正的 “问题”。
一次刷短视频,他刷到赋苗教官的直播。
直播间不停宣传,可以矫正孩子 “作息乱、躺平、不按时吃饭”。
付先生像是抓住救命稻草,很快联系机构,交了42000元学费,外加4500元路费。
他打算把女儿送进去待满四个月,等“矫正完成”再接回家。
之后的日子,他只能靠机构老师在群里发来的照片,了解女儿近况。
照片上的付婧眼神呆呆的,神情麻木。
看到女儿这副模样,这位父亲的第一反应,不是心疼,而是觉得,矫正起效果了,女儿终于变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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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最令人感到后背发凉的地方。
因为这位父亲从头到尾都没意识到,这家机构兜售的从来不是什么治疗,它卖的,只是无条件服从。
豫章书院也是这么干的。
我已经不知道该骂这个父亲愚蠢,还是骂这些机构简直丧尽天良,亦或是这群教官禽兽不如。
可更让人难以释怀的是,案件曝光之后,只有动手打人的教官李某某受到处罚,行政拘留7天,罚款500元。
如今付婧的民事诉讼还在推进。她起诉赋苗机构与涉事教官,索赔99900元。庭审现场,机构律师提出最多只愿意赔付15000元。
而打人的教官李某某,当庭辩称自己打人属于“职务行为”。
真是可笑至极。
哪条职务行为写明了工作内容是撬窗户,把人掳走,关159天?
那绑架、非法囚禁写进职务行为里,也算不犯法吗?
那照这个逻辑,杀人都可以不犯法了。
正因为这个离谱的逻辑,让不法分子用极低的违法成本,创造巨大的收益,这类特训机构才会屡禁不止。
另外我想说的是,到目前为止,任何公开信息里,付先生没有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可整件事的源头,正是这位付费下单的父亲。是他掏钱、签约,委托机构派人上门,把付婧强行带走。
付婧已经31岁,有稳定工作,独立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上,从成年那一刻起,父亲就不再拥有监护权。
哪怕是亲生父母,也没有权力,仅凭一句“不按时吃饭”,委托第三方强行把成年子女送进封闭机构,这是对人身自由最直接的侵犯。
表面上看,父亲只是直播间咨询、交钱、等待“改造结果”,像一次普通消费。
换个角度看,他购买的,是另一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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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项权利,法律根本不允许交易。
不妨设想一个场景,如果有人花钱雇四个人,凌晨撬开邻居家窗户,强行把人掳走,关到几百公里外的地方,一关就是159天,这是什么性质?
这是非法拘禁。
可一旦中间多了一层父女关系,很多人下意识就会把这件事归为“家务矛盾”,甚至成为不予追责的理由。
收钱办事的机构,手握父亲签署的委托协议,也拿这份授权当作挡箭牌。
只罚动手打人的教官,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
这也是为什么多年前豫章书院一类机构,总能打着“教育”的旗号招摇撞骗,因为这样的父母太多了。
要我说,最该被送进去“矫正”的,是这类父母。
让他们也尝尝凌晨被撬窗、被撬嘴灌葡萄糖的滋味,出来再谈什么叫“为你好”。
而且,如果发起委托的“下单人”永远不用承担对应的法律代价,市场上就永远有人敢接单。
这条红线如果不彻底划清,还会有更多“孩子”被关起来。
31岁。成年人。不按时吃饭。
就因为这个,被关了159天。
而花钱雇人的那个人,什么责任都没有。
这笔账,不该就这么算了。
有些“为你好”,子女承受不起。
有些“爱”,法律必须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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