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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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小火车称无监控无法还原过程##律师解读公园外包项目仍需担责# 】#女子公园散步被小火车撞致14处骨折# 10月1日,郑州市民段女士和爱人也来到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的苑城文化公园游玩,当天下午4点多,段女士突然被身后驶来的园区游览小火车撞倒,身体被车轮碾压,造成全身14处骨折,多处皮肤挫伤出血,小腿有一处可以看到骨头的较深伤口。半个月来,段女士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已经进行了2次手术。游览小火车为何能撞到段女士,段女士爱人想要看公园内监控,但均被告知没有拍到。津云新闻记者在苑城文化公园官方公众号发布的视频中也注意到,车头车厢内向外拍摄的画面中,假花装饰有一定程度的遮挡前方视线,而段女士身高不到1.5米。10月14日,@津云新闻 记者多次联系当时驾驶小火车的司机,但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了小火车服务电话,接听电话的杨先生说,自己是小火车负责人。小火车属于个人承包项目,他们会向公园缴纳管理费用,今年五一开始在园区内运营,发生事故后,小火车已经停运,何时再运营尚不确定。“小火车有保险,走保险需要伤者身份证,目前伤者还没有提供身份证给我们。”杨先生说,具体事故如何原因和过程,没有监控记录,他们也无法说明,但该负的责任他们会负。段女士说,此前对方确实要过身份证,但由于身份证在洛阳老家,没在身边,所以她没有办法提供,之后她会让家人取来提供给小火车负责人,“我一直认为小火车是公园自己运营的,如果不是公园运营的,公园是不是也有责任?”10月14日,@津云新闻 记者联系了苑城文化公园,公园工作人员说,公园曾向小火车运营方发送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书中写明出现安全事故,运营方是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公园方面定期也会检查车辆的相关安全报告。针对此事,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王艳涛律师说,小火车运营方将正常行人撞倒,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主要侵权责任。除此之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将项目外包,公园仍负有对承包方的选任义务和日常监督义务。鉴于该公园具有公益性质,对公园管理方的义务要求较低,在小火车运营方不能承担责任,且公园没有尽到一般管理义务时,公园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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