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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10月13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期间,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着力增强群众安全防护意识,全力防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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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5时30分许,记者在民主园湖路口看到,青秀一大队民警在现场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逐一核查。短短半小时,就有数名骑乘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拦停;还有部分人员虽佩戴头盔,但未系紧扣具,民警现场予以劝导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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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头盔被别人拿走了”“头盔最近坏了还没时间买”“忘记戴了”……面对民警的检查,不少驾驶人作出这样的辩解。针对各类侥幸说辞,执勤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并结合辖区近期涉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向当事人讲解未规范佩戴头盔的严重危害。“事故常常发生在离家不远的路段,路程越短,大家越容易抱有侥幸心理。”听完民警的普法宣讲,当事人均表示今后会引以为戒,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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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口另一侧,一名外卖骑手因佩戴头盔未系扣具被民警拦下。“头盔戴了但没有扣紧,等于没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盔可以缓冲大部分撞击冲击力,是骑乘人员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执勤民警现场指导骑手调整系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以后我会更加注意。”该骑手当即表示,今后出车一定会扣紧头盔系带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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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中,颅脑损伤是致死的主要原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大幅降低事故死亡风险。”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青秀一大队民主中队指导员邓金夏表示,下一步,大队将同步推进路面查处与宣传引导,在重点路口、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整治,筑牢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防线。
头盔虽小,安全事大。广西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需全程规范佩戴合格安全头盔、扣紧卡扣,杜绝短途不戴、敷衍佩戴、以帽代盔等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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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周家敏
值班编辑:潘逸旻
内容来源:南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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