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兴平年间,天下丧乱。董卓的部将李傕、郭汜在关中混战,南匈奴趁机南下劫掠。蔡文姬就是在这一片混乱中被“胡骑所获”的。她的父亲蔡邕,是东汉末年最负盛名的学者之一,通经史、善音律、工书法,洛阳城里的名士。蔡文姬自幼受他亲授,“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但父亲的学问和名声,在乱兵面前没有任何用处。她被掳走了,没入南匈奴左贤王部,在胡地生活了十二年,生了两个儿子。
胡地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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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十二年,蔡文姬本人留下的文字极少,后世对她的推测却极多。她具体在匈奴是什么身份,史书只写了“没于南匈奴左贤王”。“没”这个字在汉代文献里通常意味着沦落、被占有,不是正式婚姻。她后来在《悲愤诗》里写胡地的日子,“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写的是气候和生活习惯的格格不入,没有写自己如何被对待。
有一件事可以确定:她学会了胡笳。胡笳是匈奴人的吹奏乐器,声音苍凉。她听胡笳的声音,把它记在了心里。后来归汉途中,她“春日感笳音”,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胡笳十八拍》。一个在中原长大的女人,在草原上学会了听一种陌生的乐器,然后用它来写自己的故事。
曹操的“金璧赎之”
建安十一年,曹操做了一件事:派人带着黄金千两、白璧一双,去南匈奴把蔡文姬赎回来。
曹操的理由,史书写得很清楚:“痛其无嗣”。蔡邕已经死了,没有儿子。蔡邕生前是曹操的好友,曹操不忍心看着故人的血脉断绝在胡地。但这个理由只解释了一半。曹操赎蔡文姬回来之后,让她做的事是整理蔡邕的遗著。蔡文姬后来告诉曹操,她父亲生前有藏书四千余卷,战乱中几乎全部散失,她凭记忆默写了四百余篇,“文无遗误”。曹操需要蔡邕的藏书,而蔡文姬是唯一还能把那些书从记忆里挖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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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金是“金璧”,不是普通的礼物。黄金千两、白璧一双,在汉代是相当重的礼。南匈奴左贤王收下了这笔赎金,放蔡文姬归汉,但两个儿子留在了匈奴。蔡文姬一个人踏上了归途。
归汉之后
回到中原的蔡文姬,被曹操嫁给了陈留人董祀。
关于这段婚姻,史料留下的痕迹不多。《后汉书》记载了一件事,事情不大,但把蔡文姬这个人写得很清楚。
董祀在曹操手下做屯田都尉,犯了法,按罪当死。蔡文姬听到消息后,直接去找曹操求情。当时曹操正在宴请宾客,“公卿名士及远方使驿坐者满堂”。蔡文姬进来的时候,“蓬首徒行,叩头请罪”。她不梳头,不穿鞋,光着脚走进满堂宾客的宴会厅,跪下来替丈夫求情。她的陈词“音辞清辩,旨甚酸哀”,在座的人“皆为改容”。
曹操说了一句话:文状已经发出去了,怎么办。蔡文姬的回答是:“明公厩马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骑,而不济垂死之命乎?”——你马厩里有上万匹马,勇士如林,为什么舍不得派一个跑得快的人去追回一道文书,救一条快要死的命?曹操被她说动了,追回了董祀的罪状,免了他的死罪。当时天气寒冷,曹操还赐给她头巾和鞋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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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归汉不久的女人,在满堂公卿面前,光着脚,替犯法的丈夫求情。这件事被范晔写进了《后汉书·列女传》,和“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并列在一起。她的才华和她的胆量,在这段记载里是一回事。
她写了什么
蔡文姬归汉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这就是《悲愤诗》二首,一首五言,一首骚体。五言《悲愤诗》是中国诗歌史上第一首文人创作的自传体长篇叙事诗,全诗一百零八句,五百四十字,从董卓乱政写到她被掳入胡,从胡地生活写到别子归汉,从归途写到回到中原后的荒凉景象。
诗中有一段写她和儿子分别的场面。儿子抱着她的脖子问:“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她“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这段文字被后世反复引用,不是因为它的文学技巧,是因为它把一个母亲在那一刻的无力感写得没有任何修饰。她没有用“悲”字,没有用“痛”字,她让儿子说话,然后写自己“恍惚生狂痴”。
真伪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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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到的蔡文姬作品,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哪些真的是她写的?
五言《悲愤诗》的真伪,从宋代就开始争论。苏轼最早提出怀疑,认为“东京无此格”,东汉末年的诗风不可能这么成熟。此后历代学者各执一词,至今没有定论。骚体《悲愤诗》的争议更大,很多学者认为它“所述情节与蔡琰生平颇不相合”,是后人假托的。
《胡笳十八拍》的争议最为激烈。这首诗不见于《后汉书》,最早出现在宋代朱熹的《楚辞集注·后语》里。1959年,郭沫若连续写了七篇文章,力主《胡笳十八拍》是蔡文姬所作,认为“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一件令人不平的事”,就是这首诗被太多人怀疑了。但谭其骧等人认为它是一篇拟作,是别人模仿蔡文姬的口吻写的。这场争论持续了几十年,没有结论。
也就是说,今天被称为“蔡文姬作品”的那几首诗,没有一首能被百分之百确认出自她的手笔。《后汉书》里明确记载她“作诗二章”,但没有把诗的内容抄下来。我们今天读到的《悲愤诗》,是后人从别的地方辑录、系在她名下的。
她留下的东西
蔡文姬的生卒年不详,卒地不详,晚年如何不详。她留下的,是《后汉书》里一段不到三百字的传记,两首真伪难辨的长诗,和一首被争论了一千年的《胡笳十八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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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做的事是实在的。她在胡地十二年,学会了胡笳。归汉后,她在满堂公卿面前光着脚替丈夫求情,一句话说动了曹操。她凭记忆默写了父亲散失的四百余篇藏书,交给曹操。她写了那两首诗,把一个女人在乱世中被掳、被赎、被嫁的经过,用第一人称写了下来。这些诗是不是她写的可以争论,但诗里那个被掳的女人、那个在胡地生了孩子又被迫丢下孩子的母亲、那个归汉后面对“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的女人,和她的人生是对得上的。
她不是被“悲情”定义的人。她在满堂宾客面前跪下来替丈夫求情的时候,用的不是眼泪,是逻辑——“厩马万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骑”。一个能在曹操的宴会上说出这种话的女人,不需要后人替她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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