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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我的电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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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信宇人
10月13日,锂电设备上市公司信宇人公告,公司当日收到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以及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明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杨志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杨志明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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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公告,信宇人没有披露这次立案的具体相关事由。
不过,信宇人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根据该公告,经公司自查,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存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募集资金非经营性占用3710.70万元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控人已将本金3710.70万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237.98万元,合计3948.68万元全部归还。公告指出,本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信宇人2026年8月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26年4月,公司与2025年年报同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系公司自查存在资金占用及实控人协助客户回款事项。
除上述资金占用外,2023年至2024年度,经信宇人自查,存在实控人通过为客户及其股东担保借款等方式协助客户支付公司货款合计761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金额进行了应收账款的冲回,实控人将上述款项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
上交所在监管问询函中要求信宇人说明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营业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等方面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自查并说明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事项。
对此,信宇人在回复中称,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重要控制缺陷;在营业收入确认方面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并得到一贯执行;在应收账款方面的内控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尚在进一步核查中;除已披露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或变相改变用途的情形,截至目前尚在进一步核查中。
此外,2026年2月,上交所也曾对信宇人、杨志明予以纪律处分:2月27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杨志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上述决定书,上交所认定公司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行为,涉及金额较大,对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杨志明予以公开谴责,对上市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陈虎、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余德山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杨志明,1974年出生,1998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8年7月至2000年4月,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计组组长。2002年8月创立信宇人,现为信宇人董事长。
信宇人于2023年8月正式登陆科创板,是专注于高端装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锂电设备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池制造全流程干燥及涂布、辊压、分切、自动化装配等工序。
业绩方面,2025年,信宇人实现营业总收入2.61亿元,同比下降5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1亿元。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139.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93.99万元,上年同期为-7,240.64万元。
撰文丨肖何
审校丨梁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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