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产权转让相关信息,本次挂牌项目为四川剑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方为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对应40%的全部股权,本次转让底价为47.73万元。
标的企业四川剑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站前广场1层6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新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为小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823MA6691XD1N。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销售,旅游项目、品牌策划,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维护,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集成、软硬件开发,旅游文化交流服务,网络技术咨询,文化创意产品,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互联网零售及信息服务,展览展示、会务服务,旅游产业管理服务,酒店营销管理,体育赛事、活动的策划、运营及市场推广等多个文旅相关领域,相关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标的所在地区为四川省,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转让不会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本次转让相关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披露结束日期为2026年11月10日,信息披露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须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意向受让方完成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转让公告中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意向受让方知悉标的公司原股东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仅场内行权,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期内提交意向受让登记、交纳保证金参与受让,项目后续竞价相关规则及受让方收费标准均按公告披露要求及西部产权交易所公示的业务服务费收取办法执行。转让方陕西骏途网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078611653Y,本次转让对应的国资监管机构为省级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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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察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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