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待选的究竟是什么
乾隆二十二年秋天,北京城西直门内的神武门外,几十辆骡车沿着宫墙一字排开。
每辆车上都挂着双灯,灯上贴了红纸,写着某旗某佐领某人之女。
车轮碾过石板路,声音散在风里。
车门打开,走下来的都是十几岁的旗人姑娘,穿着簇新的旗袍,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由太监引着,从神武门侧门进入。
她们要到顺贞门外排队,等候皇帝和太后的挑选。
这是一场决定命运的选择。
同一天,在离神武门不远的某条胡同里,同样有适龄的旗人姑娘被家人装扮整齐,却并没有登上骡车。
她们的名字也被登记在册,但不是送到户部,而是送到内务府会计司。
她们也要入宫,但入宫后的身份、去处、前途,和神武门外那些姑娘完全不同。
这就是清代选秀的两种制度。
两种选秀,两个系统,两种命运。
而它们的区别,正是理解《红楼梦》中薛宝钗待选的钥匙。
清代选秀女制度始于顺治朝。
《大清会典》记载:“选秀女,顺治年间定。”
顺治十年,顺治帝因废后事件,下旨开创选秀女制度,目的很明确——皇帝要亲自择偶,不再受制于满洲贵族的联姻安排。
此后,这套制度经过康熙、雍正两朝的完善,到乾隆朝基本定型。
制度的核心,是把旗人女子分成两类,分别参加两种不同的选秀。
第一类,是八旗秀女。
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合称二十四旗。
这些旗人是清朝的统治基础和军事主力。
八旗秀女的选阅,每三年举行一次,由户部主持。
选拔对象是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
选中者,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给近支宗室——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皇族子弟。
第二类,是包衣三旗秀女。
包衣是满语booi的音译,意为“家奴”“私属”。
内务府包衣三旗——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的包衣——原是皇室的世仆。
这些人的祖先在明末被后金军俘获,编入满洲旗下,世代为皇室服务。
包衣三旗秀女的选阅,每年举行一次,由内务府主持,目的是为后宫挑选宫女,承担后宫杂役事务。
两类秀女都叫“秀女”,但地位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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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史学家昭梿在《啸亭杂录》中把这件事说得非常直白:“惟八旗秀女三年一选,择幽娴贞静者入后宫,及配近支宗室,余听其父母为择配。
后宫使令皆内务府包衣女,亦于二十五岁放出,从无久居禁内者。”
“后宫使令皆内务府包衣女”——后宫干活的人,都是内务府包衣的女儿。
昭梿在另一处说得更不客气,称内务府包衣为“下贱之女”。
这不是简单的歧视性措辞,而是清代法律地位的客观描述。
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单士元在《关于清宫的秀女和宫女》一文中明确指出:内务府“包衣”二字,“本满族籍,就是家人奴婢的意思”。
因此,“包衣”的女儿不得正式选为妃嫔,不得与宗室结亲。
“不得与宗室结亲”——这七个字,是理解整个制度的要害。
八旗选秀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式。
据《国朝宫史》记载,选秀前一日要先“排车”——按旗分排列骡车的顺序。
顺序讲究得很:先按满、蒙、汉旗的次序;同旗之内,再按后妃的亲戚、参加复选的秀女、初次参选的秀女排序;最后在同一类别内按年龄排序。
每辆骡车上悬挂双灯,标明“某旗某佐领某某人之女”。
阅选当日,秀女在神武门外下车,由太监引入。
通常每日只阅选两个旗的秀女,五至六人并排一排,供皇帝和太后挑选。
选中者“留牌子”,未选中者“撂牌子”。
被选中的八旗秀女,可能会成为皇后、妃、嫔、贵人、常在、答应。
康熙朝确立了后妃八等封号体系之后,这套等级更加严密。
入宫者从答应、常在起步,表现好的逐步晋封。
落选的呢?
《清稗类钞》等记载,未入选者可“自行聘嫁”。
但前提是,必须先经过选阅这个程序。
乾隆五年明确规定,旗人女子未经阅选,“即使到了二十多岁也不准私自聘嫁”,违者所在旗的都统要被查参惩治。
乾隆皇帝还专门下旨:“户部通行传谕八旗,所有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务须遵例于选看后再行结亲聘嫁。”
这条规定不是虚设。
乾隆六年发生过一起有名的案子。
闽浙总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请求皇帝批准自己已经超过十七岁的儿子,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
乾隆一查,马尔泰的女儿居然没有参加过选秀。
皇帝震怒,命德沛来京当面训斥:“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选看后方准聘嫁。
凡在旗人,理宜敬谨遵行。”
两个总督级别的封疆大吏,因为女儿没参加选秀就擅自订婚,照样被皇帝叫来当面训话。
选秀制度的刚性由此可见一斑。
相比之下,内务府包衣选秀就是另一番光景了。
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女子,到了十三岁,如果没有残疾等特殊情况,名字就要被登记在册,准备接受内务府的选阅。
选阅每年八月举行,按秀女父亲的官阶、收入排出顺序,每六人一组,由皇帝面前接受选看。
选看的规模、仪式的隆重程度,都远不能与八旗选秀相比。
选中的宫女被分派到太后、皇后或嫔妃身边做事。
按照《国朝宫史》的定额,皇太后配备十二名宫女,皇后十名,皇贵妃和贵妃各八名,妃和嫔各六名,贵人四名,常在三名,答应两名。
这些宫女在宫中服役到二十五岁,就会被放出宫去自由婚配。
她们中的极少数,有可能被皇帝临幸,逐渐升为妃嫔。
但《清史稿·后妃传》的记载很清楚:“宫女子侍上自常在、答应渐至妃嫔。”
这条路存在,但极其狭窄。
绝大多数宫女,在宫里度过十几年青春之后,回到家中嫁人。
而二十五岁在当时早已过了最佳婚龄,婚姻多不如意。
这才是包衣家庭对选秀的真实态度——不是期待,而是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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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选秀、两种命运之间,横亘着一道无法逾越的身份鸿沟。
这道鸿沟的名字,叫旗籍。
清代的旗人并非铁板一块。
八旗之上,有满洲、蒙古、汉军之分;八旗之下,有上三旗与下五旗之别;八旗之外,还有内务府包衣三旗。
内务府包衣虽然也是旗人,也在旗籍之内,但他们的身份与八旗旗人有本质区别。
用杜家骥在《清代内务府旗人复杂的旗籍及其多种身份》中的话说:包衣旗人“具有良人的法律身份及相应的入仕为官等政治权益”,但“其奴仆身份只属于皇帝、王公私家”。
换句话说,包衣旗人在社会上是良人,可以做官,可以参加科举,但他们在皇帝面前是家奴。
这个“家奴”身份不进入社会层面,却在宫廷选秀这个环节上,成为一道硬杠杠。
八旗选秀,选拔的是“妃嫔”或“宗室配偶”。
这要求参选者出身八旗官员之家——必须是正身旗人,有独立的旗籍和佐领归属,家族有世袭的官职或军功。
包衣三旗的女子,虽然有旗籍,但她们的旗籍挂在皇帝的内务府名下,属于“皇室私属”,不具备参与八旗选秀的资格。
这就是为什么《啸亭杂录》说“后宫使令皆内务府包衣女”。
不是说包衣女子只配干活,而是制度把她们安排在了这个位置上。
八旗选秀选的是“主位”,包衣选秀选的是“使令”。
两个系统各管各的,界限分明。
现在,我们可以来看薛宝钗了。
《红楼梦》第四回,薛家进京。
书中交代薛家的身份:“现领内府帑银行商。”
这七个字点明了薛家的性质——他们是内务府的皇商,替皇家采买物资,领的是内务府的钱,不是普通商人。
用今天的话说,薛家是皇室的采购代理,在户部挂名,但实际管辖归内务府。
皇商的身份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薛家属于内务府包衣。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里也指出,薛宝钗“不出意外应该是内务府包衣三旗的身份,进宫也是备选宫女的”。
薛家是包衣。
薛宝钗是包衣之女。
一个包衣之女,能不能参加户部主持的八旗选秀?
不能。
制度不允许。
包衣三旗的女子,无论父亲官居何位、家产几何,她们的选秀渠道只有一条——内务府每年一次的宫女选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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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钗待选的,就是这个。
《红楼梦》原文写得很清楚:“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
这段话里的关键词是“除聘选妃嫔外”。
意思是,在正常的妃嫔选秀之外,皇帝额外开恩,让“仕宦名家之女”也可以报名参加一种选秀,目的是给公主、郡主选伴读。
宝钗报的就是这一种。
伴读是什么?
是陪公主读书的女书童。
乾隆四十七年,十公主七岁,乾隆亲自为她挑选伴读。
清宫档案里留下了一笔记录:“十公主侍读钮祜禄氏,佐领恭阿拉之女。”
钮祜禄氏的父亲恭阿拉只是佐领,官职不高,但家世并不普通——她出自弘毅公额亦都一脉,是清初开国五大臣之一的后裔,只是到这一代家道中落。
伴读的出身要求,是“佐领之女”这个级别。
钮祜禄氏以佐领之女的身份入宫伴读,后来被乾隆指婚给皇十五子永琰,即后来的嘉庆皇帝。
但这是极特殊的个例,不能作为常态来理解。
绝大多数伴读,就是陪公主读几年书,然后被安排出宫嫁人。
伴读的身份定位是什么?
她们来自内务府包衣家庭,在宫中的地位介于宫女和女官之间。
她们陪公主读书,被称为“侍读”或“伴读”,有“才人”“赞善”之类的名号——这些名号是曹雪芹为了模糊朝代背景而用的,实际上只是内务府选秀中的一种差事安排。
宝钗如果被选中伴读,她的身份不会比宫女高多少。
她会在宫中陪公主读几年书,然后到了年纪被放出宫。
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像钮祜禄氏那样,被指婚给某个皇子或宗室——但这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
这就是为什么薛姨妈对宝钗待选这件事,态度并不热切。
选上了,女儿要进宫当差,陪公主读书,至少几年不能回家,耽误了青春。
选不上,反倒可以在外面寻一门好亲事。
对于薛家这样的皇商家庭来说,女儿嫁给贾府这样的国公府第做媳妇,未必比进宫伴读差。
宝钗的落选,在制度上是必然的。
不是因为她不够好,不是因为她哥哥薛蟠惹了官司,而是因为她的出身——内务府包衣之女——从一开始就把她限定在了内务府选秀的轨道上。
这条轨道通往的是宫女和伴读,不是妃嫔和皇后。
曹雪芹对这套制度烂熟于心。
曹家本身就是内务府正白旗包衣。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少年时曾做过康熙的伴读。
曹寅后来出任江宁织造,表面上是五品官,实际上是康熙安插在江南的亲信,通过密折向皇帝汇报江南的官场民情。
曹家的兴衰,与内务府包衣这个身份密不可分。
曹雪芹写宝钗待选,写元春入宫,写贾府与皇室的复杂关系,处处都有他自己家族经历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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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士元在故宫博物院的文章里,还提到一个有趣的细节:内务府旗人官至一品时,可以改入八旗,叫做“抬旗”。
后妃如果由宫女子升为妃嫔,也可以抬旗。
比如顺治的孝康后,就由汉军旗抬入满洲旗。
但抬旗是一种恩典,不是制度。
绝大多数包衣家庭,终清一朝,都留在内务府的旗籍里,世代为皇室服务。
包衣三旗的女子,如果被选中入宫做了宫女,后来又得到皇帝宠爱升为妃嫔,理论上可以抬旗,改变身份。
但这条路极其狭窄。
更多的宫女,是在宫里干十几年活,二十五岁出宫嫁人。
包衣家庭的父母,对女儿入宫当差这件事,心情是复杂的——既希望女儿有机会接近皇帝改变命运,又害怕女儿在宫里蹉跎了青春。
这种矛盾的心态,在《红楼梦》里通过薛姨妈对宝钗待选的态度,隐约透了出来。
书中写薛家进京,薛蟠是要送妹妹“待选”,但整部书里,这件事再也没有被提起过。
直到端午节贵妃赐礼,读者才恍然大悟,原来宝钗已经落选了。
但宝钗落选,不是因为她不够好。
恰恰相反,在整部《红楼梦》里,论容貌、论才学、论处事,宝钗都是拔尖的。
她落选的原因,在她出生之前就已经决定了。
内务府包衣的身份,把她挡在了户部选秀的大门之外。
她能参加的,只有内务府年选宫女这一条路。
而内务府选秀的宫女,是为后宫服务的,不是为皇帝选妃的。
虽然偶尔有宫女被皇帝临幸升为妃嫔,但那是例外,不是常态。
这个制度在乾隆朝达到了成熟的顶峰。
乾隆对选秀制度的每一次修订,都在强化旗籍和出身的区分。
乾隆八年,免除外地低品级官员之女参选;乾隆四十五年,免除京城附近部分地区低品级官兵之女参选。
到了嘉庆、道光朝,选秀范围进一步收缩,京城旗人低品级官兵家的女儿也被免于选秀。
到光绪朝,参选人数从乾隆末年的近八千人锐减至十余人甚至个位数。
制度在收缩,但旗籍的界限从未模糊。
八旗就是八旗,包衣就是包衣。
包衣的女子,哪怕父亲官居一品,哪怕家财万贯,也走不进户部选秀的考场。
她们的名字被登记在内务府会计司的册子上,等着每年八月的那一次选阅。
乾隆二十二年那个秋天,神武门外的骡车络绎不绝,载着八旗秀女们驶向顺贞门。
她们中的幸运儿,会成为皇帝的妃嫔,或者嫁给某位亲王做福晋。
而另一些旗人家庭里,母亲正把女儿的年龄和旗籍报给内务府的佐领,等着来年八月的选阅通知。
两拨女孩子,都在等待,但等的不是同一样东西。
几年之后,一个叫薛宝钗的姑娘从金陵来到京城,住进了贾府的梨香院。
她的名字也被报了上去,等着内务府的那场选阅。
她不知道,她等的那个位置,从来就不是什么“妃嫔之选”。
她等的,是公主身边的一张书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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