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市教育局开出百万罚单。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茂城管罚字〔2026〕039号》内容显示,茂名市第x幼儿园建设项目存在未经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案件线索源自茂名市住建局移送函,反映该幼儿园项目存在未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问题。茂名城管局关于 2026年7月12日正式立案调查。
涉事幼儿园项目 2022年6月开工,2025年 9月直接完工投入使用。早在2025年12月18 日,市教育局曾提交《关于茂名市第 x 幼儿园建设项目验收承诺的函》,承诺在2026年 3 月中下旬完成项目验收备案。截至查处时,该项目仍未完成竣工验收,但持续在使用状态。该行为被认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搜索发现,类似的案例在全国并非个案。
2026年5月,河北广宗县实验小学因建设的第五小学及附属幼儿园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处以14.48万元罚款。2026年7月,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因高新区第一幼儿园新建项目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处罚款52.78万元
项目完工不等于安全达标,未完成验收就投入使用,相当于跳过安全 “体检”。先开园、后补验收,看似快速解决学位需求,但建筑潜藏的质量安全风险。本次百万罚单,也给各地建设单位敲响警钟:民生工程更不能简化法定验收程序。
来源:茂名信用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